1.一般性的板 1)《混规》8.5.1条对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有规定,当采用强度等级400MPa、500MPa的钢筋时,其最小配筋百分率为0.15和45ft/fy中的较大值。对板常用c30混凝土,三级钢,所以此条规定的最小配筋率为0.179%; 2)《高规》3.6.3条,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 3)《广东省高规》3.6.1条~3.6.3条,一般楼盖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
1)《混规》8.5.1条对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有规定,当采用强度等级400MPa、500MPa的钢筋时,其最小配筋百分率为0.15和45ft/fy中的较大值。对板常用c30混凝土,三级钢,所以此条规定的最小配筋率为0.179%;
2)《高规》3.6.3条,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
3)《广东省高规》3.6.1条~3.6.3条,一般楼盖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
2.构造特殊性的板(主要是抗裂)
1)《混规》9.1.6条~9.1.8条
(a)在楼板角部,宜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附加筋;
(b)当按单向板设计时,应在垂直于受力方向布置分布钢筋,单位宽度上的配筋不宜小于单位宽度上的受力钢筋的15%,且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c)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应在板的表明双向配置防裂构造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10%,间距不宜大于200mm;
(d)楼板平面的瓶颈部位宜适当增加板厚和配筋,沿板的洞边、凹角部位宜加配防裂构造钢筋。
2)《高规》9.1.4条,筒体结构的楼盖外角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单层单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3%;
3)《高规》3.6.3条,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考虑温度作用及受力协调需要),宜双层双向配筋;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
3.受力特殊性的板(主要是保证水平力的传递)
1)《抗规》6.1.14条,《高规》3.6.3条,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顶板,板厚不宜小于180mm,双层双向配筋,配筋率0.25%;
2)《高规》10.2.23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框支转换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双层双向配筋,配筋率0.25%;
3)《广东省高规》3.6.1条~3.6.3条,
(a)房屋首层及顶层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
(b)地下室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板厚不宜小于150mm;
(c)II类竖向构件不连续的梁式转换层板厚不宜小于180mm;
(d)桁架转换层顶板及底板的板厚不宜小于150mm;
(e)首层、顶层、转换层的楼板宜双层双向配筋,每层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4)《广东省高规》10.2.1条,巨型框架-核心筒结构,加强层环桁架上下弦所在楼层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80mm,双层双向配筋,每层每方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3%;加强层相邻上下层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双层双向配筋,每层每方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4.总结
1)一般性楼板厚度取100mm,受力钢筋配筋率0.2%;
2)温度应力较大及可能出现裂缝的区域,适当加大配筋或加强抗裂构造;
3)作为嵌固端的地下室顶板、框支转换层楼板,板厚180mm,双层双向配筋0.25%;
4)加强层上下弦楼板,板厚180mm,双层双向配筋0.30%;加强层相邻层,板厚150mm,双层双向配筋0.25%;
5)首层及顶层楼板厚度120mm,普通地下室顶板150/16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