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出炉
chinaxqb123
2007年11月20日 21:50:08
只看楼主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2007]5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中央管理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2007]5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中央管理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确保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照建设部2003年4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的要求,2008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一)2007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二)2007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符合上述(一)、(二)条件的,由申请人通过受聘建筑业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报程序按建市[2007]101号文执行。各地审查汇总后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建设部。2008年2月27日前,经建设部审批后,委托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者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其注册、执业、变更、注销和继续教育等,按照注册建造师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持证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专业注册,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动失效,建设部负责收回其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颁发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精神另行规定,并将名单报建设部备案。

  具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不符合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的,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04]85号)规定,对符合条件者颁发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不能同时获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附件: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doc

     2、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http://www.coc.gov.cn/show.asp?id=3644&class=3
chinaxqb123
2007年11月20日 21:52:23
2楼
这个事情说明两点:原来的政策遇到阻力了,不能完全按照以前的思路执行,这是一个变通的办法,等于原来的项目经理又可以延长5年了;再给大家一个暗号,估计建造师要贬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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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sdsl
2007年11月21日 09:02:18
3楼
TMD,即使施工单位不够建造级,那是他们自找的,也不可搞这样的儿戏呢,政策变来变去。
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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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jh1970
2007年11月21日 11:26:56
4楼
这恐怕是建设部应对建造师人员不足,施工单位不保,出的良策,要么要去掉一部分施工单位资质,影响他们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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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fari
2007年11月21日 14:39:22
5楼


还“良策”!!!!
建设部就干这种扯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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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heng
2007年11月21日 17:08:38
6楼
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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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杜鹃
2007年11月22日 08:58:50
7楼
一种悲哀啊,技不如人,就应该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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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kyfly001
2007年11月22日 10:42:53
8楼
不公平,严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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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8612366
2007年11月22日 10:45:41
9楼
建设部一级能临,省里二级就也能临,到了最后三级也级临,妈的,什么狗屁建造师制度啊,要是这样,还不如不搞建造师,还是项目经理好了,害的我们花了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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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ragon
2007年11月22日 11:19:36
10楼
确实悲哀啊,一个好制度就这样被制定者毁了!!!别的注册也搞些临时的好不好,比如临时注册结构等等,只要年限到了,交些钱不就好了。建设部还应该再想出些挣钱的方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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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uanghuaw
2007年11月22日 11:27:37
11楼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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