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类场地是否要改变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fang123456jun
2016年12月09日 16:09:51
只看楼主

大家好,小弟最近在抗震设计有个疑惑,希望大家帮忙解答,在此感激不尽! 基本情况:本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Ⅲ类场地。 采用pkpm 计算时,地震信息设防烈度 6 ( 0.05g ),场地类别为Ⅲ,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为 0.04 。 在图审时专家提出:“ 根据GB18306-2015附录 E的要求Ⅲ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1.3*0.05=0.065g, (

大家好,小弟最近在抗震设计有个疑惑,希望大家帮忙解答,在此感激不尽!
基本情况:本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Ⅲ类场地。
采用pkpm 计算时,地震信息设防烈度 6 0.05g ),场地类别为Ⅲ,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为 0.04
在图审时专家提出:根据GB18306-2015附录 E的要求Ⅲ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1.3*0.05=0.065g, SATWE2010 V2.2版6度抗震区一般为0.05g,不会自动调整),应对地震信息中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进行调整 0.04*1.3=0.052,重新计算”
但我感觉这样不合理,我认为抗规上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对应的是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 。虽然场地类别不同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同,同一地震对不同 场地类别作用不同,场地类别高作用大,根据抗规5.1.5 条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例如 Tg-5Tg 段) ,规范上不同场地上特征周期Tg不同,影响а不同。我认为地震对不同场地作用通过Tg值放大а,而不需改变 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来再次放大 а。即抗规通过Tg已经放大了场地的不利影响,如果再通过 调整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再次放大 场地的不利影响,是重复冗余了,放大是偏于安全,如果是Ⅰ场地不是更不安全。不知我理解的对不对,希望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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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ina
2016年12月10日 10:55:53
2楼
我也有此疑问,同求。不应该重复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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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441
2016年12月10日 11:12:22
3楼
同意楼主的看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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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xq1
2016年12月10日 14:22:06
4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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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锄头下地
2016年12月23日 17:20:35
5楼
各个图审公司的理解不一样,这个很烦人,有的图审认为可以直接按新抗规,有的必须按区划图。设计前,最好和当地图审先交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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