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市[2007]202号) ......已经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应在2008年3月31日前达到新《标准》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从2008年4月1日起,我部将按照新《标准》开展换证工作,具体换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需配备的注册师见附件
摘自: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市[2007]202号)
......已经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应在2008年3月31日前达到新《标准》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从2008年4月1日起,我部将按照新《标准》开展换证工作,具体换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需配备的注册师见附件
25楼
楼上的不是和原贴一个意思吗?四十三条第二段不就是楼主摘的部分吗,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就属于专项资质
“已经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应在2008年3月31日前达到新《标准》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从2008年4月1日起,我部将按照新《标准》开展换证工作,具体换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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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已经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暂定级除外)的企业,应在2008年3月31日前达到新《标准》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从2008年4月1日起,我部将按照新《标准》开展换证工作,具体换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已经取得主导工艺设计资质、综合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按照新《标准》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并换发新资质证书,核定后证书有效期为5年。其现有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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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严格了还是对环境工程师们有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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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建议大家学习学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市[2007]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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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1 专项资质2008年3月31日前达到新《标准》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从2008年4月1日起,我部将按照新《标准》开展换证工作.
2 主导工艺设计资质、综合事务所资质的企业,现有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过期作废。
3 暂定级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其暂定级届满前60日提出转正申请,对符合新《标准》的,给予转正,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符合原《标准》的,给予转正,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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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中介只可以了解信息,事情还要靠自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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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不是说注册给排水可以执业水处理相关环保工程嘛?
干吗水污染防治工程还要同时要求两种注册师啊?
一人两证又怎么算?
真的只能算一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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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给排水和环保工程师都属于勘察设计类别,而且更关键的是都归属同一个机构管理,只能选择注册一个。
目前行情是:给排水5万;环保8万。
具体注册哪个还要看单位要求和你的具体情况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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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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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还有不到一个月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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