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有个公共卫生间,与室外大概1.6m的高差,也就是意味着,从一层排出的排水管需要在出户之前可能会有一段短立管,大约1米多,想问一下这样能算排水立管吗?因为算立管的话,就要考虑通气的问题,比如采用自循环通气什么的。找了规范条文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不知道大家是如何把握这点的。就只有一层有卫生间,应该如何处理才好,比如将整个横管标高降低,从而不用设置立管?
一层有个公共卫生间,与室外大概1.6m的高差,也就是意味着,从一层排出的排水管需要在出户之前可能会有一段短立管,大约1米多,想问一下这样能算排水立管吗?因为算立管的话,就要考虑通气的问题,比如采用自循环通气什么的。找了规范条文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不知道大家是如何把握这点的。
就只有一层有卫生间,应该如何处理才好,比如将整个横管标高降低,从而不用设置立管?
2楼
如果上面有立管下来最好了,可以根据情况接到立管上,没有的话那的确有点尴尬,照理说这么大的高差加上管子的埋深,基本可以说这个一层其实相当于二层一样了,根据措施4.4.10表格下面的小字可以确定可以不用通气,只需满足排水能力要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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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没什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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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建筑给排水、消防都没给立管下定义。这个是肯定的。
一般认为穿楼板才算是立管(无论给水还是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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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不用通气,满足4.4.15的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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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用设通气管,满足排水能力要求,拐弯处设置清扫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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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首先你还是得先经过计算,不一定就需要通气,如果实在需要,那就只能做了没有其他解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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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lichangan1000 发表于 2016-7-25 15:24 建筑给排水、消防都没给立管下定义。这个是肯定的。一般认为穿楼板才算是立管(无论给水还是排水)建筑给排水的术语对立管有定义,楼主说的这个管子算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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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本人自己总结一下:
1、规范4.4.15条,规定了“当建筑底层无通气的排水管道与其楼层管道分开单独排出时”这种情况,但不完全可以套用我的问题,因为这条应该是针对那种底层排水管道水平方向直接排出的情况。
2、技术措施中4.4.10条与规范上规定类似,只是多了一条小注:“注 :建 筑 底 部 无 通 气 的两 层 单 独 排 出时,可 参 照 本 表 执 行。”
此注看得我莫名其妙的,意思岂不是两层都可以套用??而有两层明显就是应该算立管了吧,现在都按自循环通气方式处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措施出得比较早,所以没有对应上规范的变化?
3、至于立管的定义,规范中:“呈垂直或与垂线夹角小于45°的管道。”,似乎这种情况下应该算立管了。
不过也可以从针对这个定义,底层排出管不考虑采用立管变换高度,而是采用45度斜管来调整高度,这样肯定可以不算立管了吧。因此完美避开这个问题。目前一般都采用这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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