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执行的两点疑问及规范组的回复函 时间:2016-06-13 11:57:30 点击:4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管理组: 你们好!
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执行的两点疑问及规范组的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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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13 11:57:30 点击: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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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管理组:
你们好!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自施行至今,浙江省很多设计单位、节能评估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实际使用中对于5.3.1条:“....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及其条文解释“....故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尽可能避免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主热源或者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热源,....”有不同理解,主要为: 1)太阳能辅助电加热系统或者空气源热泵辅助电加热系统在实际的各种类型项目运用中对于节约能源是非常有效的,也是目前运用最多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为了满足热水使用保证率,这两个系统需要进行辅助加热。同时,以杭州为例,天然气费用在增加,与电价的差价优势在进一步缩小。 在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的项目中,当采用太阳能或者空气源热水系统时,如果不允许采用电辅助加热,则如何进行设计?尤其是项目地点比较偏远、天然气无法接至的项目,或者在对于热水保证率、使用舒适性要求高,且无其余热源可资利用的项目中,不能采用电辅助加热的形式,如何进行设计来同时满足使用要求和相应的节能要求? 2)“直接电加热”中“直接”是指何种形式?电辅助加热属不属于“直接”? 望规范组明确答复,盼复! 谢谢!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 2016.5.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管理组 回函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