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对于此类住宅建筑分下列情况讨论:1,带地下一层戊类储藏室,不连接地下车库。2,带地下两层戊类储藏室,不连接地下车库。3,带地下两层戊类储藏室,连接地下车库。4,不带储藏室,一二层为商业网点,三层为办公室,以上为住宅。5,底层和二层为商业网点。(还要加上1~3种储藏)求助,上述情况是否只按照二类高层住宅建筑讨论,还是分11层及11层以上情况。
前提,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对于此类住宅建筑分下列情况讨论:
1,带地下一层戊类储藏室,不连接地下车库。
2,带地下两层戊类储藏室,不连接地下车库。
3,带地下两层戊类储藏室,连接地下车库。
4,不带储藏室,一二层为商业网点,三层为办公室,以上为住宅。
5,底层和二层为商业网点。(还要加上1~3种储藏)
求助,上述情况是否只按照二类高层住宅建筑讨论,还是分11层及11层以上情况。
12楼
js_jyx123456789 发表于 2016-5-14 16:46 本人对第4个问题的理解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0条第3款“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 …这个是没有错的,问题在于,此时是高层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防火规范5.1.1高层民用建筑的划分,这类情况建筑无法定义为住宅建筑,只能定义为公共建筑,按照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是需要设置自喷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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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住宅是特例,所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0条第3款特别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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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谢谢楼主分享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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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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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学习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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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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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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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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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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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不错,不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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