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两单元的二类高层住宅,公共配电总箱能否两单元共用一套?两个单元地下部分联通。目前考虑的是公共负荷引自地库公变,每个单元设置两台动力总箱,并分别给设备就近的末端切换箱供电。但是想将两单元的动力箱合并以节省成本,问题是,两个单元的地下部分按说分属两个防火分区,那么消防末端配电就不应穿过不同分区。到底应当如何设置?
目前考虑的是公共负荷引自地库公变,每个单元设置两台动力总箱,并分别给设备就近的末端切换箱供电。但是想将两单元的动力箱合并以节省成本,问题是,两个单元的地下部分按说分属两个防火分区,那么消防末端配电就不应穿过不同分区。到底应当如何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