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4]98号)的精神,现将我省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4]98号)的精神,现将我省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05年1月13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站(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14日。
各市(考区)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省直考区定于2005年1月3日至1月14日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具体操作由省建设执业注册中心协助办理。考生或单位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0。
(三)全省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确认、上报材料)于2005年1月20日前完成。
(四)报名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2005年3月12日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 — 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5年3月13日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 — 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为2004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4年度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收费
收费标准另文通知。各市(考区)按规定数额上缴省国库(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业代码000010003)。
五、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