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7.10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三版91页中有如下规定:2.7.10 变频调速给水设备对环境有下列要求:1 温度:5~4O℃。2 相对湿度:不大于90%(20℃),且无结露。3 海拔高度:不超过1O0Om。4 设备运行地点应无导电或爆炸性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5 电源可靠,应为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请问其中海拔超过1000m的地方为什么不能采用这种设备呢???
2.7.10 变频调速给水设备对环境有下列要求:
1 温度:5~4O℃。
2 相对湿度:不大于90%(20℃),且无结露。
3 海拔高度:不超过1O0Om。
4 设备运行地点应无导电或爆炸性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
5 电源可靠,应为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请问其中海拔超过1000m的地方为什么不能采用这种设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