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6月20日国家七部委开始联合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来,全国治超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设置毕竟有限,难以履盖所有公路。因此,使部分公路成了治超盲区。在盲区,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不仅没有得到遏制,相反却变本加厉。以江西省奉新县为例,奉新地处赣西北山区,与宜丰、高安、靖安、安义等县市相邻,距高安市瑞州治超站仅40余公里。近年来,随着遍布全县半数多乡镇的瓷土矿开采,境内各主干公路上运输瓷土的车辆迅猛增加,车型从两轴到六轴,车货总重最少的22吨,最重的100吨以上,加上部分避站绕行车辆,已使这些公路不堪重负,不仅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而且造成公路及公路桥梁的早期损坏,治超已刻不容缓。
一、超限超载运输的成因
1 、社会运力过剩,运输单价普遍偏低 一个地方的运输业总是伴随着当地的产业发展而发展的,产业的繁荣拉动着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在奉新,以前大货车大部分装运的是竹木原材料及其加工成品、半成品和砂石等物资,而随着近几年来瓷土矿的开采,公路上的货车如雨后春笋般多起来,一些或在本地、外地从事运输的或待业人员等纷纷加入到运输瓷土行列。 目前,全县瓷土开采点达15处,仅在上富镇港口村一处,从事矿山至货场短途运输的两轴大货车有12辆,从事上富至南昌长途运输的集装半挂达15—20辆,在优先本地人装货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据统计,每日从事瓷土运输的车辆多达200—300辆,且仍在吸引着一些跃跃欲试的人。由于运输车辆大大超出矿厂所需,货主便竞相压价,运输价格一路走低。刚开始时,从会埠镇渣村甫上运送瓷土至高安市新街镇的运费是25元/吨,经过多次跌价已到了19元/吨,以一台两轴货车每趟装载20吨计算,其利润减少了120元。为弥补压价造成的损失,不少车主便对车辆进行改装,将钢板加厚、车厢加高,原先装20吨的,改装后能装到30吨以上,这样便有利可图。
2 、规避运输风险,超限车辆绕道行驶 去年,江西省撤销了所有二级公路收费站,一方面降低了车辆运输成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运输户对通行路线的选择。于是,就出现了一种“不走国道走省道,不走干线走支线”的普遍现象,一些车辆为了规避运输风险,刻意绕过一级公路、国道等收费站或超限检查站。尽管绕道相应增加车辆油耗,但对比《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三万元以下罚款”,绕道被查处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而这些车辆均可以毫无顾忌地超限超载运输。
3 、社会利益驱使,车主追求最大利润 由于普通两轴货车在长途运输中已渐失竞争力,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车主转而投那些载重量大、节油性能好的多轴货车,于是公路上就出现了后八轮、前四后八、半挂车等多种类大型车辆,运输货物的重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从最少的30吨到最多的超过100吨。而根据2004年4月30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认定的超限超载标准:二轴、三轴、四轴、五轴、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分别为:20吨、30吨、40吨、50吨、55吨。 从以上可看出,这些大型货车其车货总重已远远超出认定标准,致使一些公路和公路桥梁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之中,大大缩短了公路实际使用寿命,也给桥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二、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
1 、造成路桥早期损坏。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超国家标准中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载荷,使公路和桥梁不堪重负。以奉新为例,随着近几年来省道东华线公路沿线大量瓷土矿的开采,每日通行于该线奉上段K0—K42处的超限超载瓷土运输不下100辆,直接的后果是造成这段公路整体严重破损,在分段对其进行大中修时,上一年度完成路面到第二年便坑槽遍布,屡修屡坏。同时,还造成K4+80处的南运水利桥被压断梁。县道赵鸟线越山桥,也因超限超载瓷土运输车辆的肆虐,造成一桥拱出现裂缝且逐渐扩大,严重危及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今仍采取限行措施,今年需投资近百万元重建,类似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和桥梁造成的早期损坏,在该县已屡见不鲜。
2 、经常酿成交通事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一方面因装载货物质量大,车辆的惯性也随之增大,制动性能变差,制动距离加长,降低了车辆稳定性和通过性,致使车辆故障频发。另一方面,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各种性能大为降低,致使车辆长期带病上路,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据统计,仅在奉新县的县道石镇线澡溪路段不到20公里的路上,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就达5—6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3 、扰乱运输市场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运输市场准入门槛已越来越低,一台十几万元的货车只要首付四至五万即可开走。于是,进入运输市场的人越来越多,市场也越变越大。僧多粥少,由此引发恶性竞争。为争取货源,车主竞相压价,对超限超载运输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谁超得多,谁的运价低,谁就拥有货源及顾主。这就形成了运价越来越低,超限越来越严重的恶性循环怪圈,极大地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对策
1 、宣教治超。宣传先行是任何一部法律实施的前提,尽管现在距2004年全国联合集中治超已有近6年时间,但不断加强《公路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强化治超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要以驾驶员、运输专业户、货配部、工厂、矿山、货场等企业和个人为宣传对象,通过送法上门的方式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充分了解法律对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及认识超限的危害,为治超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其次,通过在人口流动大的地方设咨询台、办图片展等形式扩大宣传对象,使广大群众了解《公路法》、知晓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和交通安全的危害,从而赢得群众对治超的理解和支持。
2 、源头治超。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应做到长期坚守、标本兼顾。首先要加强货源地的管理,通过与工厂、企业、矿山等货物输出单位、个人签订相关治超协议,使其自觉自愿做到输出货物车辆不超限超载。同时,对检查出有超限超载行为车辆的单位或个人,除依照《公路法》规定对车辆作出处罚后,还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单位和个人施以相应处罚。其次,与运输企业或单位签订诚信协议,使其教育司机自觉遵守《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抵制超限超载行为。
3 、联手治超。俗话说:“孤掌难鸣”。治理超限超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要务必形成政府牵头,交警、公路、交通、质监、汽车制造厂家等多部门参与治超的格局。根据各自的分工及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违规允许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的,实行责任追究。交警、车管部门把好车辆年检关,质监部门把好制造标准关,运政部门把好汽车改装准入关,路政部门把好上路治超关。只要严防死守,关关把牢,超限车辆就不会乘隙而入。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路政管理中的新问题,也是个老问题,更是个难问题。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去探索、去探寻、去解决新形势下治超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