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消规,也就是GB50974-2014,第8.1.1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有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给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但当城镇人口小于 2.5 万人时,可为枝状管网 ;2 接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应小于 DN150 ,枝状管网的管径不宜小于 DN200 。当城镇人口小于 2.5 万人时,接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的管径可适当减少,环状管网时不应小于 DNI00 ,枝状管网时不宜小于 DN150 ;
1 设有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给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但当城镇人口小于 2.5 万人时,可为枝状管网 ;
2 接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应小于 DN150 ,枝状管网的管径不宜小于 DN200 。当城镇人口小于 2.5 万人时,接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的管径可适当减少,环状管网时不应小于 DNI00 ,枝状管网时不宜小于 DN150 ;
同时,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6-2006,第7.1.13 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 100mm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 120m 。
那么在进行给水管网设计时,应该如何考虑呢?是依据新消规的“高配”,还是依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低配”要求呢?这对于一个城镇的管网来说,差距是相当大的,因为那么多条市政支路、那么多条配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