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索赔的作用与条件
hanni09
hanni09 Lv.4
2015年05月27日 12:59:15
只看楼主

1. 园林工程索赔的作用索赔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存在,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1)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索赔是当事人一种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舍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也是合同双方风险分担的又一次合理再分配。离开了索赔,合同责任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难以平衡。3)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对合同双方形成约束条件,特别能对违约者起到警戒作用,违约方必须考虑违约后的后果,从而尽量减少其违约行为的发生。






1. 园林工程索赔的作用

索赔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存在,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1)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索赔是当事人一种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

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舍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也是合同双方风险分担的又一次合理再分配。离开了索赔,合同责任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难以平衡。

3)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对合同双方形成约束条件,特别能对违约者起到警戒作用,违约方必须考虑违约后的后果,从而尽量减少其违约行为的发生。

4)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承包商在许多项目上提不出或提不好索赔,与其企业管理松散混乱、计划实施不严、成本控制不力等有着直接关系;没有正确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就难以证明延误的发生及天数;没有完整翔实的记录,就缺乏索赔定量要求的基础。

承包商应正确地、辩证地对待索赔问题。在任何工程中,索赔是不可避免的,通过索赔能使损失得到补偿,增加收益。因此,承包商要保护自身利益,争取赢利,就不能不重视索赔问题。

但从棍本上说,索赔是由于工程受干扰引起的。这些干扰事件对双方都可能造成损失,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造成混乱和拖延。因此,从合同双方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应极力避免干扰事件,避免索赔的产生。另外,对于某一具体的干扰事件,能否取得索赔的成功,能否及时地、如数地获得补偿,是很难预料、也很难把握的。因此,承包商不能以索赔作为取得利润的基本手段,尤其不应预先寄希望于索赔。例如,在投标中有意压低报价,获得工程,指望通过索赔弥补损失,是非常危险的。

2. 园林工程索赔的条件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利益,追回损失(报价低也是一种损失),避免亏本,因此是不得已而用之。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索赔要求必须符合以下3个基本条件。

1)客观性。确实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它对承包商的工期和成本造成影响。这必须是事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由于合同双方都在进行合同管理,都在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跟踪,对索赔事件也都能清楚地了解。所以承包商提出的任何索赔,首先必须是真宴的。

2)合法性。干扰事件由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按照合同条款对方应给予补(赔)偿。因而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合同作为工程中的最高法律,具有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功能。因此,不同的合同条件,就有不同的合法性,对索赔要求就会产生不同的解决结果。

3)合理性。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承包商必须证明干扰事件与干扰事件的责任、与施工过程所受到的影响、与承包商所受到的损失、与所提出的索赔要求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ymxl2011
2016年01月21日 15:42:58
2楼
谢谢楼主分享,好资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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