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重点解析——劳动法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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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6日 16: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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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培训重点:劳动法考点解析  1、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定期健康检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未成年人  3、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级建造师培训重点:劳动法考点解析
  1、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定期健康检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未成年人

  3、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6、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

  7、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组成

  9、调解协议的履行

  (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10、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商事仲裁是民间组织;

  (2)解决对象不同: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商事仲裁主要解决财产合同纠纷

  (3)管辖不同:劳动仲裁是法定管辖;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

  (4)与诉讼关系不同:劳动仲裁是“先仲后诉”;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诉”

  11、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原则:一次裁决原则;合议原则;强制原则

  1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13、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1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注意中断(主观事由)与中止(客观事由)的条件(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相同)

  例外: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

  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5、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

  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10日内提交答辩状。

  16、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申请;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

  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7、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文转载自:tj.daliedu.cn/zhinan/2015/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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