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GJ 48-2014《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大中型商场的营业厅照明、空调为二级负荷。 我见过多份商场图纸实际的情况是: 设计中只在各个防火分区电井内预留营业厅照明配电箱(进箱为单电源)。营业厅的照明 均为二次装修设计考虑。空调配电也是单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单电源供电这样是否违背规范。 营业厅照明、空调(还有配备电锅炉的)的负荷在一个项目中是比重最大的。 按照《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考虑,三级负荷所剩不多,不超过30%(如果无餐饮、影院、电玩
我见过多份商场图纸实际的情况是:
设计中只在各个防火分区电井内预留营业厅照明配电箱(进箱为单电源)。营业厅的照明
均为二次装修设计考虑。空调配电也是单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单电源供电这样是否违背规范。
营业厅照明、空调(还有配备电锅炉的)的负荷在一个项目中是比重最大的。
按照《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考虑,三级负荷所剩不多,不超过30%(如果无餐饮、影院、电玩
类。可能比例还低)。
问题来了,不少图纸设计说明中营业厅照明、空调为二级负荷。实际画法和三级负荷无异。
请各位老师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