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素写一世繁华 于 2014-11-18 15:56 编辑 在汉口新华路与马场路交会处,路边一栋两层楼房的外墙做了一个巨大的“鸟笼”造型。江汉区规划分局认定其为违建,城管部门责令业主在3日内自拆完毕。此栋楼房原为鑫诚国际售楼处,后经开发商卖给现业主,业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为两层圆形建筑。现业主随后进行装修,在外墙做了钢结构鸟笼的装饰造型。该楼房曾经营餐饮,城管部门接到居民投诉其占道、噪音扰民等,均及时做了处理。
在汉口新华路与马场路交会处,路边一栋两层楼房的外墙做了一个巨大的“鸟笼”造型。江汉区规划分局认定其为违建,城管部门责令业主在3日内自拆完毕。
此栋楼房原为鑫诚国际售楼处,后经开发商卖给现业主,业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为两层圆形建筑。
现业主随后进行装修,在外墙做了钢结构鸟笼的装饰造型。该楼房曾经营餐饮,城管部门接到居民投诉其占道、噪音扰民等,均及时做了处理。
这栋建筑呈圆柱形,楼房外四周由钢柱围起,顶部做了封口处理,远远望去像一个“鸟笼”,约有4层楼高(如图)。
江汉区规划分局、江汉区城管委联合唐家墩街办事处等部门现场办公,认定楼房外的“鸟笼”造型不在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范围内,城管部门决定对建筑超出部分依法进行拆除。当事人承诺三天内自拆。
这里原是两层楼的售楼部,2012年初,变成了餐馆,餐馆老板在两层楼外做成了“鸟笼”造型。由于这个造型遮挡了附近居民的视线和采光,两年多来,他们多次向江汉区城管委反映,得到的回答是,这个“鸟笼”是经过批准的。
而在今年10月27日,市规划局江汉分局在给唐家墩街办事处的一个《回函》中也明确提到:业主在原建筑外墙钢构装修基础上,增加了几根铁支柱,做成了鸟笼装饰造型。该鸟笼装饰造型在竣工验收之后且不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范围内。
网友观点:
1.“这怎么能证明‘鸟笼’的合法性?”
2.是否违法建设,我们无法认定。认定违法建设真有那么难吗?2008年公布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规定: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