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案例没在试卷上填答案选项,谈下我的看法
szn424
szn424 Lv.3
2014年09月15日 16:36:18
只看楼主

本帖最后由 szn424 于 2014-9-15 17:41 编辑 关于考案例没在试卷上填答案选项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看法。1:注电考试公共基础,专业基础,案例都发答题卡,并且按答题卡算分,给考生一种错觉,就是答案以答题卡为准, 试卷上选项则无足轻重,这也是为什么每年都会有大量考生出这个错误;2:有人说试卷前面写了这一条规定,本来考试时间3个小时,答题卡,试卷填考号,涂卡,答题时间非常紧急,再要

本帖最后由 szn424 于 2014-9-15 17:41 编辑

关于 考案例没在试卷上填答案选项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1:注电考试公共基础,专业基础,案例都发答题卡,并且按答题卡算分,给考生一种错觉,就是答案以答题卡为准,
试卷上选项则无足轻重,这也是为什么 每年都会有 大量考生出这个错误;
2:有人说试卷前面写了这一条规定,本来考试时间3个小时,答题卡,试卷填考号,涂卡,答题时间非常紧急,再要
求考生在时间紧急情况下能仔细看试卷前的考试须知,我感觉很非常难, 每年都有大量考生出错就说明这个规定的不
合理或存在缺陷
3:考试主要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因为这个小小疏忽判0分,太苛刻,很多人为这个考试准备1年,如果因为这个小疏忽而
被判0分,浪费了考生大量时间,于个人于社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
建议以下几点:
1:这个规定若要严格执行,最好考试须知放在准考证上,大家能有足够时间看清楚,否则有以故意诱导考生嫌疑;
2:判卷时从过程(或打钩)能明确题目答案,答题卡答案正确,则可判得分;而无需必须填答案(否则我不知道答题卡有什么作 用)

也希望大家一起向人事部申述,改变这个不合理制度
申诉电话010-68318948。
希望不会有更多的人被这个不合理的规定伤害,也希望大家的努力能改变这个不合理或不完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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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yhxl
2014年09月15日 20:57:48
12楼
不论如何 可以负责的告诉楼主 只要不写在括号里就是无效 也许你接受不了 但这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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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swordster
2014年09月16日 11:32:00
13楼
szn424 发表于 2014-9-15 17:21 不是和你打嘴皮子官司,不是我说,每年括号里面没有写选项的考生至少达到15%以上,注电通过率也没有这个高 …15%的数据怎么得出来的?如果是楼主自己估计的,首先这就是不严谨。OK,暂不讨论这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就算按照楼主所说,那还有85%的考生知道答案要写到括号内,请问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凭感觉?答案写在括号内,是考试须知的内容,就在试卷的第一页!那可是白纸黑字,而且是加粗字体,自己不看清楚赖别人。别说没给你时间啊,试卷提前5分钟下发,监考老师有的也会提醒先看一些考试须知,请问楼主,试卷发下来到答题开始那段时间干什么去了?看题去了吧?没有看清考试须知就开始答题,这跟答题时没看清题干就开始做题有什么区别?这跟没弄清楚设计要求就开始做设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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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system2014
2014年09月16日 12:18:14
14楼
整天扯些白纸黑字
准考证上白纸黑字写的不准带书进考场呢,你带了吗?你带了是不是算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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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swordster
2014年09月16日 13:16:57
15楼
powersystem2014 发表于 2014-9-16 12:18 整天扯些白纸黑字准考证上白纸黑字写的不准带书进考场呢,你带了吗?你带了是不是算作弊?如果你非得这么说,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没有人有义务教你怎么去适应规则。多大的人了,什么是能做,什么不能做,这点判断力都没有么?如果抬杠可以得满分,如果抬杠可以括号外的选项回到括号内让你得分。那尽管抬去吧。PS:本人的准考证上考生须知里是这么写的:“3、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所以不知道你所谓的准考证上白纸黑字写的不准带书是哪里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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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sic
2014年09月16日 13:21:28
16楼
这个就是自己不看考试须知,或者看了没放在心上的,然后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怪别人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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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sic
2014年09月16日 13:22:43
17楼
规定就是规定,你违反了规定,别人惩罚你理所当然,你无话可说,不惩罚你,你就得感恩。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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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system2014
2014年09月16日 13:41:54
18楼
二、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外,不得携带各种书籍、资料、报刊、纸张、提包、手 机、寻
呼机等物品入座(按规定允许携带的无编辑存储功能 、无声、非立式计算器除外);如有携带,应当统一放置 在指定地点,
否则均按违纪论处。开考后一律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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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979
2014年09月16日 13:48:37
19楼
LZ所说有理。多次出现违规的事件就应当考虑一下是不是法规出了问题。看过有个帖子提到“失期,法皆斩”,以秦代苛政来比喻不填入括号被判零分虽然有失偏颇,但是我们想想作为侥幸没有失期的我们会不会由于失期的人被杀掉了,没有失期的人会不会承受更加深重的劳役之苦呢?此一时彼一时啊,我们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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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_ssss
2014年09月16日 13:49:12
20楼
其实没什么可吵的,填选项主要是方便复审改卷,如果复审方式不变,这一条规定是不会改变的,还有就是答题要求还是强烈建议每一个考生在考场上看一看,虽然变化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保不定哪一年会有大的变化,其实考场上老师已经很负责了,各种提醒,但具体到答题方式,他们没有这个义务,印在准考证上也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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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_ssss
2014年09月16日 13:55:49
21楼
多嘴依据,我其他帖子说过,这两年把答题依据那一条在考试答题要求上删除了,那说不定哪年,就要求写明依据标准号,这不是不可能,不看答题标准的后果就是没分,说什么改变答题规定的,即使改了,也是写在试卷注意事项上的,不看,依然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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