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与管理政策并重。 从改革初期天津市就成立了“天津市供热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供热计量实验工作,协调财政、物价、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推动措施等。天津市供热办是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工作方法等,对供热计量实验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总结考核。为保障供热计量改革顺利进行,每年都有重点地制定供热计量试验工作计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计划,相继出台并修编了《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等天津市地方标准;2005年天津市建委下发《供热计量示范工程技术指导意见》,2008年天津市供热办下发《天津市供热计量材料设备技术要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准人证供热证明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供热系统实现“单户分环、分室控温、分户计量”。领导重视和管理措施完善,确保了供热计量实现。
一、领导重视与管理政策并重。
从改革初期天津市就成立了“天津市供热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供热计量实验工作,协调财政、物价、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推动措施等。天津市供热办是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工作方法等,对供热计量实验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总结考核。为保障供热计量改革顺利进行,每年都有重点地制定供热计量试验工作计划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计划,相继出台并修编了《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等天津市地方标准;2005年天津市建委下发《供热计量示范工程技术指导意见》,2008年天津市供热办下发《天津市供热计量材料设备技术要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准人证供热证明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供热系统实现“单户分环、分室控温、分户计量”。领导重视和管理措施完善,确保了供热计量实现。
二、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兼顾。
二、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兼顾。
天津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重点在新建住宅上寻求突破,同时在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上进行尝试。2000年开始推行“二步”建筑节能标准,从2005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三步”建筑节能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从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把节能关,为供热计量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2008年,天津市政府下发《转发市建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1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县,全面推动了天津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到目前为止,天津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计量供热改造1342万平方米。
三、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统筹。
三、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统筹。
公共建筑热计量实验工作也是天津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7年起,开始组织多家热电公司在开发区、保税区开展公共建筑供热计量试验工作。目前,试验规模已达到300万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商场、学校和企业等。开发区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热价是:固定热价21元/千瓦/月,可变热价60元/吉焦。按用户切换机组容量计算固定热价,一方面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可减少投资,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扩大供热面积。天津市在260栋实施分项计量、能耗监测的公共建筑中,同步安装热量表并进行供热计量抄表试验。在此基础上,该市还计划出台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热价,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