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是各国在21世纪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赢得主动的决定性因素。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从总体上说,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新世纪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人才资源,是全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重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体制创新、政策创新、观念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相适应。
2.工作目标。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创业的社会氛围,创造、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政策与法制环境;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健全在党委领导下,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我国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适应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政策
3.加强人才宏观调控。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根据全国人才的总量、结构以及人才的地区、行业分布状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逐步形成有效的人才宏观调控机制。当前,要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的人才,各类高新技术人才,以及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专业人才,提出培养、吸引和使用的导向及宏观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人才调控政策。
4.促进人才流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制定双向兼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政策,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加强对留学人员派出和在外学习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大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业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留学人员回国任职、工资津贴、科研经费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各项政策规定。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为海外华侨回国及海外华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树立“大人才”观,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吸引各类优秀人才。
5.改革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以及对有突出贡献人员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逐步形成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企业,面向西部地区,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方式的有偿服务。注意发挥离退休老专家的作用,妥善解决著名老科学家、老艺术家的生活补贴、医疗等实际问题。
6.加强继续教育。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和由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定期进修、出国深造的培训政策,不断完善国际合作、岗位实践、在职进修、交流和挂职等多途径的培训制度。
7.推进人才管理的法制建设。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探索建立以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体系。对在实践中证明切实可行、已经比较成熟的政策,要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护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逐步实现人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快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8.增强企业聚集人才的能力和活力。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吸纳人才的主体。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率先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的建设,加大对技术创新、人才开发的投入,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研究开发机构。推动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改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流动。国家继续加大投入,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要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采取必要的政策扶持,使之成为吸引和使用好优秀高新技术人才的基地。
9.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吸引和使用好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推行以项目和课题为主的研究组织形式,充分给予项目和课题组在用人、分配和激励方面的自主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改变产学研相脱节状况,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0.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和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制定人才市场管理法规,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加强人才市场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建立人才中介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创办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孵化器”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人才预测、规划和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