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得分标红必看重点--劳动合同法1180 劳动合同法(新增) 1181 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1、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确认劳动关系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1180 劳动 合同 法(新增) 1181 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1、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确认劳动关系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职工名册备查。
3、建立劳动关系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 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当事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时间限制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因劳动者原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经用人单位通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中止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支付 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 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经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 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三、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四、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情形:
1)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3)拒不改正本单位的工作任务;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六、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182 掌握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 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