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为何步履艰难?(三) ____对计量收费改革有关政策的探讨和质疑. 关键词: 停止供热不收费 多退少不补 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进行了十多年都没能拿出一个科学的、成熟的办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你搞的东西长期不被人接受,还是先从自己本身找找原因,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集中供热的特殊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权贵利益群体对改革的影响力更不容忽视,使改革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走进了误区。
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为何步履艰难?(三)
____对计量收费改革有关政策的探讨和质疑.
关键词: 停止供热不收费 多退少不补
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进行了十多年都没能拿出一个科学的、成熟的办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你搞的东西长期不被人接受,还是先从自己本身找找原因,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集中供热的特殊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权贵利益群体对改革的影响力更不容忽视,使改革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走进了误区。
试举几例:
误区一:安上水表就能按水表收水费,安上电表就能按电表收电费,误以为在楼内安上热表就能按热表收热费,实际运作起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于是出于各种原因,就全凭主观意志“发明”了“停止供热不收费,面积热费为上限,多退少不补”的收费“政策”,显然这里对收费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策”、是人为因素而不是计量,所以是按“政策”收费,根本不是计量收费。还远不如按面积收费科学、合理。
误区2:关栓能停水,拉闸能停电,误以为在楼内关栓就能停热,于是就出现了“上班把暖气关了即节能又省钱的”的错误理论,成为“停止供热不收费(或只收20%)、多退少不补”错误政策的理论根据,同时也为蹭热、偷热的合法化提供了理论根据和政策上的支持。
误区3:楼内用户分户后温度可以单户调节了,就认为用户自己调节温度就能节能,可以像用水一样用热,按上一个开关用时就打开,不用就关上,就能象节水一样节能,于是调温阀等所谓的节能器具纷纷出笼并进入供热系统,但用热和用水是不能划等号的。
问题还很多,仅这几项就足以严重扰乱、破坏集中供热秩序,必将给国家、企业和广大的热消费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使企业和热用户的权益受到侵犯,使集中供热秩序受到挑战。这样的改革必然要受到抵制,否则就会出大乱子。实际就这些做法不用别人抵制,十余年的时间已经足以证明他们自己就玩不转。
几点建议:
一,停止在新建、既有的公寓式居民住宅楼内设计、安装单户用的热量表。实践证明在居民楼内是不可能准确的搞单户热计量的,“停止供热不收费、多退少不补”的错误政策也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而我国有99%左右的集中供热用户是在楼内,安装的越多损失越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用户按户计量还是按楼栋计量并不是强制性条文,那就是说供热企业有权利自己选择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如果在盖楼时全部设计、安装上了,企业还怎么选择?一个地方政府凭什么就要求必须安装单户热量表,这样的技术问题是技术标准说的算还是地方政府说的算。一些专家也认为居民楼内不适合用一户一表,应采用一楼一表,按面积分摊。
谁再以行政手段强制建筑企业、供热企业在公寓式住宅楼内设计、安装单户用热量表,就让谁签字,并挂牌存档,要终身追究。有的地方规定不安单户用表就不给补贴、不准申报任何奖项、不给工程验收、甚至不给供热等等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应做调查。
计量收费的关键是计量,而计量的关键是必须保证准确度,虽然允许有误差,但要可测可控、有一定的范围。这几点现有的热计量器具对楼内单户热计量都做不到,户间传热大家都承认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它对每一个用户热计量造成的误差是多少,是计量不出来的,用户相互之间传递了多少热量是无法控制的,热量计量允许的误差又是多少?这些问题拿不出答案你怎么搞单户计量。又怎么能保证计量的准确度;对楼内用户单户准确热计量的前提条件是楼内用户相互之间热平衡或者热绝缘,除实验室外现实应该是做不到的。在楼内只要有一户关栓停供,从理论上讲全楼的热量表都失真,距离越近失真度越高,又如何能保证计量的准确度;尤其是地热管供暖,《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中叫做地面辐射供暖,地面和楼板是一个整体,既然地面能对楼上用户辐射供暖,那么同一热源的楼板就能对楼下用户辐射供暖,热量表是一户的,而通过该表所记录的热量却是上下两户共享的,尤其是当楼上楼下用户关栓停供时由于温差加大,放热、吸热的速率加快,会使邻户的热量大量流失,热量表是不能反映出对各户的热分配量的,不能计量出流失的热量。所以就不能保证计量的准确度,已经不仅仅是户间传热的问题了。这里说的不是热量表记录的数字是否准确,而是说它不能像水表那样反映出事物的本来面貌和全部事实。因此即使是按楼栋计量,单户热量表也不可能作为收费的依据。不能做收费的依据安它干什么?为了卖表吗?一个不能准确计量的秤能拿来卖东西吗?除非是想骗人。一个很简单的常识性问题,却被我们一些对改革起关键性作用的人忽略了。
二,停止执行“停止供热不收费、多退少不补”的错误政策,热是特殊的商品,不能用收水费的办法收热费。应由研究供热理论并了解熟悉供热企业的专家和有关专业人员研究、制定、论证停止供热的收费测算办法和收费标准,有人主张收取采暖费的70%左右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北京收60%,在东北要更多,根据日照时间长短从南到北各省应有区别,。要严格明确区分什么是节能行为、行为节能,什么是蹭热、偷热行为,否则集中供热秩序是无法保证的。
“停止供热”对一个单体建筑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不应该提倡,因为这种做法是与集中供热的大局相背,对居民楼内的用户“停止供热”的提法是否恰当、准确、科学值得商榷,事实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对楼内用户真的能像停水、停电一样“停止供热”吗?这应该算是第四个误区,也是误导,问题是严重的,“停止供热不收费”使蹭热、偷热合法化,必将给国家、企业和其他热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蹭热、偷热的大量出现与其有直接关系。一个大型供热企业的副总亲口对我说:他居住的小区近2000住户(全部入住)有近30%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有的小区还多,如果不考虑影响不好,我也停。这还是一个停供收20%取暖费的城市,那些停供不收费的城市又能是何等景象。
是户间传热使停止供热成为不可能。户间传热是客观存在的,又是大家都承认的,尤其是当某一用户停供时,加大了与邻户的温差,使户间传热的速率加快,量增大。停供户与邻户的温差绝不是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温差,这个温差是停供户通过户间传热从各邻户获得大量的热后达到相对平衡后的温差,譬如某地某天某时刻气温为摄氏(下同)零下25度,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讲,停供户既然是停止供热就是失去了人工热源,那么室温也应该是零下25度,如果正常供热的邻户温度为零上23度,从零下25度到零上23度才是停供户与邻户真正的温差。停供户高于零下25度还有要保持某一温度所需要的热绝大部分都是从上下左右邻户通过户间传热获得的(有人认为是80%以上),当然也是属于供热系统的。所以对楼内用户“停止供热”是根本做不到的,散热器供暖毕竟还是让热先通过用户再传递给邻户,而地面辐射供暖的热则是直接由两户共享,等于是每户都有上下两个热源,停止供热只能关一个,另一个热源还在正常运行,已经不仅仅是户间传热的问题了,实质就是还有一个热源直接供暖,能做到“停止供热”吗?这就是为什么当邻户关栓停供时地热管供暖要比散热器供暖的热量损失更严重、更明显、对邻户的温度影响更大、停止供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更高的原因。
实际“停止供热”的提法已经使一些楼内用户产生误解。如“停止供热,企业就管不着了”,过去用户供热期间开窗企业是绝对不允许的,理直气壮的管,甚至要罚钱,现在却不敢管了,因为一个用户说了,我家是停止供热的,室内存放的东西变质了谁负责,这也是一个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亲身经历的事情;有人认为“停止供热了凭什么还收我的钱”,所以有人为停止供热收费打官司,所以有的地方就“停止供热不收费了”,只有北京是让打官司的人败诉了,照样收费,这也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上班把暖气关了能节能,停止供热不收费,多退少不补”就使蹭热、偷热行为成为节能行为还可以退钱,使一些人获得不当利益等等。
对楼内用户“停止供热不收费”给国家、企业和广大热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实行这一政策的地方给企业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责任,供热企业是生产“热”的,不是生产“钱”的,企业自己掏钱给大家供热可能吗?企业的解决之道我想可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且不说它应不应该补,政府能永远补这个钱吗?二是给奖励,也且不说它该不该奖励,能永远得到这种奖励吗?三是降低供热质量,无疑是等于自杀;四把损失转嫁给热消费者,这也是常用的、最容易做到的、最有效的最后必须要做的办法,但这样做对社会稳定会产生什么作用,后果是什么,还是大家讨论吧;前几条都没有,就只有一条路——破产倒闭。
前面提到的很多问题都说明集中供热秩序已经混乱到是非不清的程度,证明集中供热已经受到严重的挑战,纠偏、立法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些问题不从理论上、实践上彻底加以解决,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不可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