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总量处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在二氧化硫处理过程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启了脱硫烟气旁路,并向江苏省环境监控平台上传虚假的旁路信号,隐瞒了真实的二氧化硫处理情况。同时,环境保护部减排核查小组在南通市核查发现,通州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在仪表线路板上加装可变电阻,上传脱硫设施的虚假在线监控信号。 江苏省环保厅在检查中发现,常熟金陵梅李热电有限公司、海门市大千热电有限公司、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徐州坝山热电有限公司、镇江大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行为。
针对7家燃煤电厂存在的问题,江苏省环保厅在责成企业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决定按照国家有关《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按照燃煤锅炉烟气脱硫系统停运期间所发电量的2~5倍,分别扣除脱硫电价补贴,并由各地环保局按脱硫未投运来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以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为例,被扣减2012年全年发电量的脱硫补贴共计1293万元,另外追缴全年二氧化硫排污费计400余万元,总计1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