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一幢公建办公楼,业主施工方从一开始就定下是创杯工程,所以工程各方面管理都比较到位,但在质监站质量大检查中,现场混凝土回弹均不合格,各方主体都大叫不可能,因为混凝土是严格按配合比拌制的,后经过扩大回弹检测,混凝土仍不合格.再经检查混凝土配合比,发现水泥用量略有偏低,但检测中心检测人员说配合比绝无问题,在做配合比试验时对水泥用量也有察觉,但结果确实如此. 建设局总工参与处理,查到水泥强度试验报告发现,水泥为42.5,但最早进场水泥试验报告28天强度竟接近60,而后面进场水泥28天强度比较正常,因为水泥生产厂家就在附近,在水泥厂家很快了解到,原来该工地刚刚水泥进场做配合比时,水泥厂家42.5水泥由于设备(储罐)问题无法出货,于是就将52.5水泥当42.5水泥卖给施工单位(自己还觉得吃亏)却没告知此事.
我们这里有一幢公建办公楼,业主施工方从一开始就定下是创杯工程,所以工程各方面管理都比较到位,但在质监站质量大检查中,现场混凝土回弹均不合格,各方主体都大叫不可能,因为混凝土是严格按配合比拌制的,后经过扩大回弹检测,混凝土仍不合格.再经检查混凝土配合比,发现水泥用量略有偏低,但检测中心检测人员说配合比绝无问题,在做配合比试验时对水泥用量也有察觉,但结果确实如此.
建设局总工参与处理,查到水泥强度试验报告发现,水泥为42.5,但最早进场水泥试验报告28天强度竟接近60,而后面进场水泥28天强度比较正常,因为水泥生产厂家就在附近,在水泥厂家很快了解到,原来该工地刚刚水泥进场做配合比时,水泥厂家42.5水泥由于设备(储罐)问题无法出货,于是就将52.5水泥当42.5水泥卖给施工单位(自己还觉得吃亏)却没告知此事.
事情清楚了,做混凝土配合比用的是52.5水泥,水泥用量自然少,后来混凝土用的是42.5水泥,混凝土的实际水泥用量就不足了,混凝土强度当然不合格.
以上的情况虽然极少发生,但我查看了不少资料,发现很多水泥厂不同批的水泥28天强度差异很大(包括28天补报单和强度复验报告),所以本人觉得现场混凝土拌制不能只看混凝土配合比,还要检查水泥质保书(当然要真实的),有28天补报单更好,没有的话可以根据3天强度做一下推定,适当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望各位专家对此事故发表些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或者你们遇到过这种事吗,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