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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dagan
liudagan Lv.2
2004年11月09日 2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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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5:41:16
2楼
项目质量控制
8.1 一般 规定
8.1.1 项目质量控制应按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8.1.2 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 "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8.1.3 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
8.1.4 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
8.1.5 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8.1.6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 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8.1.7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8.1.8 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1.9 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8.1.10 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 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1)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3)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8.2 质量计划
8.2.1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2 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 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8.2.2 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依据
2 项目概况
3 质量目标
4 组织机构
5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 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7 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8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9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8.2.3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2 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
8.2.4 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2 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
8.3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8.3.1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
8.3.2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
8.3.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主持对图纸审核,并应形成会审记录。
8.3.4 项目经理应按质量计划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人,并应保存评价记录。
8.3.5 企业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
8.4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8.4.1 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2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8.4.2 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8.4.3 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人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 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3 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 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 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6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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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5:42:12
3楼
8.4.4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 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3 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8.4.5 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8.4.6 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 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4 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8.4.7 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 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8.4.8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8.4.9 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8.4.10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8.5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8.5.1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8,5.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
8.5.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8.5.4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接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
8.5.5 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
8.5.6 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
8.6 质量持续改进
8.6.1 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8.6.2 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8.6.3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汤,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人下道工序。
2 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 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 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5 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6 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7 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
8 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8.6.4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 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 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 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 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报企业管理层。"
6 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8.6.5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 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 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 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8.7 检查、验证
8.7.1 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8.7.2 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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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5:44:24
4楼
10 项目成本控制
10.1 一般规定
10.1.1 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
10.1.2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在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权限内能控制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成本责任与风险应在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10.1.3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层作为成本控制中心的功能和机制,并为项目成本控制创造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实施动态管理的环境和条件。
10.1.4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申心的成木控制体系,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
10.1.5 成本控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企业进行项目成木预测。
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计划。
项目经理部实施成本计划。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核算。
项目经理部进行成本分析并编制月度及项目的成本报编制成本资料并按规定存档。
10.2 成本计 划
10.2.1 企业应按下列程序确定项目经理部的责任目标成本:
1 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由企业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正常情况下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制造成本。
2 将正常情况下的制造成本确定为项目经理的可控成本,形成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成本。
10.2.2 项目经理在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之后,应通过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组织编制施工预算,确定项目的计划目标成本。
10.2.3 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预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施工方案和管理措施为依据,按照本企业的管理水平、消耗定额、作业效率等进行工料分析,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施工预算。
2 当某些环节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条件尚不明确时,可按照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计量依据计算暂估费用。
3 施工预算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
10.2.4 项目经理部进行目标成本分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按工程部位进行项目成本分解,为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 按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确定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成本的构成,为施工生产要素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10.2.5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 "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备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各成本要素的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应对确定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和时间进行检查和改善。
10.3 成本控制运行
103.1 项目经理部应坚持按照增收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用目标管理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10.3.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计划目标成本的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10.3.3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定额管理和施工任务单管理,控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
10.3.4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调度,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成窝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料积压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
10.3.5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和施工索赔管理,证确运用施工合同条件和有关法规,及时进行索赔。
10.4 成本核算
10.4.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
10.4.2 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核算,宜以每月为一核算期,在月末进行。核算对象应按单位工程划分,并与施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 "三同步"的原则。施工产值及实际成本的归集,宜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 应按照统计人员提供的当月完成工程量的价值及有关规定,扣减各项上缴税费后,作为当期工程结算收入。
2 人工费应按照劳动管理人员提供的用工分析和受益对象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3 材料费应根据当月项目材料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当期消耗,计人工程成本;周转材料应实行内部调配制,按照当月使用时间、数量、单价计算,计人工程成本。
4 机械使用费按照项目当月使用台班和单价计人工程成本。
5 其他直接费应根据有关核算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人工程成本。
6 间接成本应根据现场发生的间接成本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工程成本。
10.4.3 项目成本核算应采取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并应做下列比较分析:
1 实际成本与责任目标成本的比较分析。
2 实际成本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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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5:48:53
5楼
12 项目合同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1.1 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
12,1.2 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其法律行为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项目经理应按照承包人订立的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所承接的任务,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2.1.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 《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施工合同的各项履行规则。
12.1.4 项目合同管理应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的管理。
12.1.5 承包人在投标前应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12.1.6 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施工项目投标
12.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要求的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2.2.2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员。
12.2.3 投标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深人地分析和研究招标文件,着重掌握招标人对1程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分析投标风险、工程难易程度及职责范围,确定投标报价策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2.2.4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1 协议书。
2 投标书及其附录。
3 合同条件 (含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
4 投标保证金 (或投标保函)。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6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7 辅助资料表。
8 资格审查表 (已进行过资格预审的除外)。
9 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2.2.5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2.2.6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12.3 合同的订立
12.3.1 订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 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 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2.3.2 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2.3.3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 接受中标通知帮。
2 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 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 谈判。
5 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
6 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3.4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其优先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12.3.5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或按照合同约定,可将承包项目的部分非主体工程、非关键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完成,并与之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其申的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提供履约担保、进度计划,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让或再分包。
2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工程量清单或费率所列承包人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3 分包人应当遵守分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工作时间和规定的分包人的设备材料进出场的管理制度。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提
供施工现场及其通道;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迸人分包工程的现场,并提供方便,做好协助工作。
4 分包人延长竣工时间应根据下列条件: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延长总包合同竣工时间;承包人指示延长;承包人违约。分包人必须在延长开始昭天内将延长情况通知承包人,同时提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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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5:59:41
6楼
12.4.1 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
2.4.2 项目经理部履行施工合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原则。
2 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的履行。
3 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转让和终止"
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12.4.3 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应就承包项目(其中包括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承包人负责。由于分包人的过失给发包人造成了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2.4.4 企业与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对合同履行应进行预测,及早提出和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以回避或减少风险。
12.5 合同的变更
12.5.1 项目经理应随时注意下列情况引起的合同变更:
1 工程量增减。
2 质量及特性的变更。
3 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
4 工程的删减。
5 施工顺序的改变。
6 永久工程的附加T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12.5.2 合同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合同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变更指令。
2 项目经理可根据接受的权利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监理工淌μ岢霰涓昵耄嗬砉こ淌猩蟛椋⒔蟛榻峁ㄖ邪恕?br>12.6 违约、索赔、争议
12.6.1 当事人违约责任包括下列情况:
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而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 (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不是当然的免责条件。
3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2.6.2 承包人应掌握索赔知识,依法进行索赔。
12.6.3 索赔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 按施工合同文件中有关规定办理。
3 认真、如实、合理、正确地计算索赔的时间和费用。
12.6.4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 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 因工程变更 (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 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
6 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研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 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12.6.5 当事人应执行施工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办法。
12.7 合同终止和评价
12.7.1 合同终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施工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成。
2 合同解除。
3 承包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12.7.2 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应进行下列评价:
1 合同订立过程情况评价。
2 合同条款的评价。
3 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4 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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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6:01:41
7楼
11 项目现场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1.1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1.1.2 现场门头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应在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城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11.1.3 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 安全纪律牌。
3 防火须知牌。
4 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6 施工总平面图。
7 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11.1.4 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人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11.2 规范场容
11.2.1 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化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承包人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的依据。
11.2.2 项目经理部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 施工平面图宜按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2 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通过施工协调会议确认后实施。
11.2.3 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11.2.4 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11.2.5 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市区工地的周边围护设施高度不应低于1.8m"临街脚手架、高压电缆、起重把杆回转半径伸至街道的,均应设置安全隔离棚。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11.2.6 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11.3 环境保护
11.3.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 《环境管理系列标准》 (GB/T24000一ISO14000)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采取整改措施。
11.3.2 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11.3.3 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1.3.4 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11.3.5 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11.3.6 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1.3.7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标志。
11.3.8 温暖季节宜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11.4 防火保安
11.4.1 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
11.4.2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人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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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6:05:25
8楼
9 项目安全控制
9.1 一般规定
9.1.1 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9.1.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9.1.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9.1.4 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9.1.5 项目经理部和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护环境。
9.1.6 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9.1.7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1.8 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19 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9.1.10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 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 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 持续改进。
6 兑现合同承诺。
9.2 安全保证计划
9.2.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9.2.2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9.2.3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9.2.4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9.2.5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9.26. 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9.2.7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9.3 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9.3.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 安全员安全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 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 班组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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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ala114
2004年11月13日 16:16:12
9楼
7 项目进度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 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力最终目标。
7.1.2 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分解。可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可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完工分目标,亦可按年、季、月计划期分解为时间目标。
7.1.3 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7.1.4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
1 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日期开工。
4 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当出现进度偏差 (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5 全部任务完成后应进行进度控制总结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编制。
2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步骤应包括:
1) 收集编制依据。
2) 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3) 计算工程量。
4) 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开、竣工日期。
5) 安排各单位工程的搭接关系。
6) 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
7.2.3 单位工程的施工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7.2.4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宜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 施工总进度计划。
3 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力。
5 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
6 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环境条件。
7 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
7.2.5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说明。
2 进度计划图。
3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7.2.6 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编制工程网络计划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网络计划技术》(GB/13400.1~3一92)及行业标准《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T121一99)的规定。
7.2.7 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资金收支预测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7.2.8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7.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7.3.1 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
7.3.2 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
7.3.3 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1 跟踪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2 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 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
4 跟踪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5 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6 处理进度索赔。
7.3.4 分包人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7.3.5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进度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肘,"应采取措施处理:
1 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应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
2 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源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3 当发包人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发包人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7.4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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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cat110
2006年02月23日 00:25:37
10楼
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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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1longhu
2007年10月15日 10:55:11
11楼
非常支持2楼所发的资料,真是辛苦你了,希望以后能够见到更多的好资料,谢谢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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