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局平车起重收轨装置、柴油发电机组、钢轨落锤试验机、液压起复器招标
nlzb01
nlzb01 Lv.18
2012年12月05日 10:48:22
来自于招标投标
只看楼主

南宁铁路局平车起重收轨装置、柴油发电机组、钢轨落锤试验机、液压起复器招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南宁铁路局计划部门以宁铁计更[2012]26号文批准,采购资金使用铁路局更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铁路局,实施人为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经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准实施采购。由于第一次公告部分包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南宁铁路局平车起重收轨装置、柴油发电机组、钢轨落锤试验机、液压起复器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南宁铁路局计划部门以宁铁计更[2012]26号文批准,采购资金使用铁路局更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铁路局,实施人为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经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准实施采购。由于第一次公告部分包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编号:局批招〔2012〕51号。

三、招标依据:

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
2.使用单位申请;
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包括工务用平车、宿营车上安装的设备,钢轨落锤试验设备,大机起复设备,以及车务救援抢险设备,要求中标人负责运输、设备基础、安装调试等。
六、招标内容:

共分5个包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号 品名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第1包 路用平车起重(收轨)装置 LQD-Ⅰ 8套 
 
第2包 柴油发电机组 120kW\150kW\200kW
 4台 
 
第3包 钢轨落锤试验机 
  1台 
 
第4包 液压起复器 
  6套 
 
第5包 液压起复器、便携式复轨器 
  10套 便携式8套,机动重型液压起复器2套。
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 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制造商通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有成功的使用范例,投标人近3年有良好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近期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5、各包件产品资质要求:
5.1第1包(平车起重(收轨)工作装置):产品通过铁道部LQD-Ⅰ型起重工作装置技术评审,获得路用平车加装起重工作装置或收轨工作装置的许可;投标人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5.2第2包(柴油发电机组):产品取得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5.3第3包(钢轨落锤试验机):提供用户出具的投标产品使用良好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5.4第4包(液压起复器):设备取得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或通过铁道部技术审查,取得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取得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5.5第5包(液压起复器、便携式复轨器):设备取得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或通过铁道部技术审查,取得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代理商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6、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表原件、身 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8日传真,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