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zb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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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5日 1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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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邑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财政投资。总投资42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急救中心工程的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2)工程建设地点:平邑开发区创业路北板桥路西。

平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邑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财政投资。总投资42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急救中心工程的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平邑开发区创业路北板桥路西。

3)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日历天数 :90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财政投资。

7)项目编号:PY2012GC08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须出示以下证: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 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 份证、劳务合同、近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凡提供的证,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外地企业出具进平备案证明(原件)及工程所在地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料。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领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3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 月 4日 15 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高琳琳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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