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需要从宏观上解决城市夜间景点的分布、景点之间的联系、主次的确立、性质特征、照明技术和人文活动的问题,还包括节假日夜景观系统问题,即在宏观上对艺术、技术、经济等因素进行限定。因此,城市夜景观必须进行总体规划。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应直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以下内容进行:第一,城市人口、用地规模、规划区范围;第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市中心区位置;第三,城市道路系统、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广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第四,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总体布局;第五,需要保护的自然地带、传统街区等有关保护措施;第六,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需要从宏观上解决城市夜间景点的分布、景点之间的联系、主次的确立、性质特征、照明技术和人文活动的问题,还包括节假日夜景观系统问题,即在宏观上对艺术、技术、经济等因素进行限定。因此,城市夜景观必须进行总体规划。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应直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以下内容进行:第一,城市人口、用地规模、规划区范围;第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市中心区位置;第三,城市道路系统、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广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第四,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总体布局;第五,需要保护的自然地带、传统街区等有关保护措施;第六,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成果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中,包括总体规划文本和图纸。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时,应对城市夜景观实现所带来的一系列技术、经济问题有所涉及,并提出其实施步骤和方法建议。
当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与框架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对有关的夜景观总体规划内容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因为城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是城市夜景观规划实施的直接影响因素。
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还有一部分内容反映在城市分区规划中。当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公共设施的分布,城市主、次干道形式,绿化系统、河湖水面、风景名胜的用地界限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后,要对城市夜景观做出进一步的规划安排,为城市夜景观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这一部分成果也应纳入分区规划文件和图纸中。
城市夜景观总体布局是城市夜景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是在城市空间结构基本形成的情况下,在市民夜生活的基础上对城市夜间各景区和景点进行统一安排、合理布局,使其各得其所、有机联系。城市夜景观总体布局是城市一定历史时期、自然条件,一定的经济、生活要求下的产物,通过城市夜景观建设的实践得到检验,不断发现问题、修改完善。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夜景观规划布局所表现的形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