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8 5938招标编号:TGT-HCX/EM201216D开标时间:2012-12-18所属行业: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源来源: 其它所属地区:内蒙古1、受委托,现对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8 5938
招标编号:TGT-HCX/EM201216D
开标时间:2012-12-1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受委托,现对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3、本次招标的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
名称 型号及规格 安装位置 安装用量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0.4kV,1000kW/1250kVA 通风洞口附近的柴油发电机室 1套
工作 包括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
交货批次为1批交货,交货时间为2013年6月。交货地点为呼蓄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 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制造厂或其代理商;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厂对本项目独家授权的授权书;
(2)制造厂近5年应制造过10台及以上的0.4kV容量为1000kW/1250kVA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且均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
(3)制造厂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1标准的认证;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有意向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北京时间2012年11月27日起(工作日9:00~11:30和15:00~17:00)在北京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注册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8、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之前在北京市递交给招标代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人民币1万元 整)。
10、招标人将于2012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整在北京市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可出席。
地 址:北京市 海淀区 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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