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tmzxlt002
tmzxlt002 Lv.16
2012年11月24日 02:54:53
来自于招标投标
只看楼主

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沥购2012050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大沥镇盐步、城南、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867吨/月。产生的生活污泥运送至具有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包人工、包机械车辆、包装卸、包运输、包处理,做到日产日

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沥购2012050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大沥镇盐步、城南、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867吨/月。产生的生活污泥运送至具有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包人工、包机械车辆、包装卸、包运输、包处理,做到日产日

清。

四、项目需求一览表

名称 数量(吨/月) 采购预算(元) 单价 12个月(合计)

大沥镇盐步、城南、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及处理 867吨 ¥361元/吨 ¥3,755,844.00元

五、供应商资格:

1、必须为国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部门允许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或处置等的合法经营范围;

2、具有交通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单位成员不允许超过2家,且须以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
请供应商携带:

A、营 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

C、具有交通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D、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核发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F、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G、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份证复印件、

H、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查验核对)报名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1月28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 李凡
电 话:010-52425996
手 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dcjy200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