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建图像分析中心大屏幕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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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16: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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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建图像分析中心大屏幕设备招标公告一、工程概况:1. 招标范围:大屏幕采购及安装2. 安装地点: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建图像分析中心内,中心位于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港七路北侧,跃进路西侧;3. 安装工期:计划2012年11月开工,2012年12月竣工;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二、投标合格人的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近三年完成过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经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经过年审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及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经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的)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9:00 时至2012年11月27日16:30 时

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
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建图像分析中心大屏幕设备招标公告一、工程概况:1. 招标范围:大屏幕采购及安装2. 安装地点: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建图像分析中心内,中心位于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新港七路北侧,跃进路西侧;
3. 安装工期:计划2012年11月开工,2012年12月竣工;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二、投标合格人的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近三年完成过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经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经过年审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及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的类似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经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的)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9:00 时至2012年11月27日16:30 时
  报 名 时 间:2012年11月21日9:00 时至2012年11月27日16:30 时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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