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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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8日 2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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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DL-FDZB-2012-144 开标时间:2012-12-06行业所属:能源化工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 招标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L-FDZB-2012-144
开标时间:2012-12-06
行业所属: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变压器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艺优化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年产3000吨多晶硅
工程性质:新建
四、 招标:
变压器(第二批)4套;
供货期为2个月
具体供货以技术招标文件为准。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他组织,近三年(2009、2010、2011年)财务状况良好。(应出具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2011年可提供2008-2010年。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

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 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代理的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厂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

标,必须符合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5.2具有良好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5.3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内须完成3个以上(含3个)国内类似工程项目。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完成的类似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招标文件技术部

分业绩另有要求,以本条为准。
如果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先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厂公行的印刷品中的业绩的

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4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厂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

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厂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如果投标人是公司的售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只许其中之一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此时售销

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

理的资格和能力。
5.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7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

☆”)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

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9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同一挡次。同

一技术水平和?量标准制造商并不得再分包和转让,分包商须具有己向二个工程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提供相同或

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

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1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

人投标,企业近五年无经济诉讼。
5.12 具有相应的Ⅲ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其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 万元

人民币。
5.13 相应设备、系统及配套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或国际标准。
5.14 对本系统(标的)无知识产权纠纷证明。
5.15 保证其产品在当地电网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使用许可。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11月15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出不退)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 zhaobovip2012@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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