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考试报名
6月13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长人发〔2008〕46号
长沙市人事局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4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20日至21日。
二、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特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1)以及《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63号)、《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64号)、《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65号)、《转发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80号)的规定,认真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后方能报考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应试人员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参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考试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应试人员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六、考试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做好考试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报考类别
考生需要认真阅读的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附件2、附件3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附件2、附件4
注册环保工程师
附件2、附件5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附件2
七、全市报名时间:6月13日;报名地点: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咨询电话:2563172,查询网址:
www.csks.gov.cn)。各区、县(市)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部门确定。有关报名资料可到市考试指导中心领购。
报名时须提交:(一)填写好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及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
考生报名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或提供一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
八、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4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4]4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3]129号)和市物价局长价费函[2004]39号精神,下列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05元;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65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防伪准考证服务费每人25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0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175元;报名费每人每科20元;防伪准考证服务费每人25元。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95元;防伪准考证服务费每人25元。
(四)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9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75元;防伪准考证服务费每人25元。
上述考试考务费、防伪准考证服务费由人事考试部门收取,报名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九、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各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应试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校对工作。
我市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执业资格注册、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组织进行。应试人员自愿参加培训或征订教材。各区县(市)人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3.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4.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5.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二ΟΟ八年六月二日
长沙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考试Δ 通知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 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7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7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06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4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4年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工程力学 专科毕业 7年 2001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00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06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05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04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02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01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设计技术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04年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02年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01年
水利工程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1999年
港口与航道工程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8年
不具备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规定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