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一、报考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6月20日至7月11日;2、现场审核时间:2007年7月9日至11日;3、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至7月20日;4、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20天(正常工作时间);5、考试时间、科目: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7年9月22日
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6月20日至7月11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07年7月9日至11日;
3、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至7月20日;
4、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20天(正常工作时间);
5、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7年9月22日
上午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7年9月23日
上午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二、报名点
2007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地区
报名地址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省直(含福州)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7室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1—87611385
87610301
厦门
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六楼培训部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0592—5051757、2221647
泉州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西侧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泉州市建设局
0595—22132224
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
漳州市建设局
0596—2927973
莆田
莆田市学园南街135号
莆田市建设局
0594—2694104
三明
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
三明市建设局
0598--8592082
南平
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厦三层
南平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9—8622997
龙岩
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三楼培训中心
龙岩市建设局
0597—2302399
宁德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
宁德市建设局
0593—2977361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下同)。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有关规定,凡符合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规定的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四、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6月20日至7月11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具体操作如下: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续考人员在报名填表时必须填写“最近报考年度”和“准考证号”信息。
2、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级别和报考专业,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3、点击[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吋彩色证件照。
4、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
5、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于2007年7月9日至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单(仅限报考专业考试人员);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公用设备工程师工程专业设计工作业绩、年限及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证明》;(右击另存该表格)。
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
2、续考人员直接于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若需变动报考信息者,须于7月9日至1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修改。
3、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