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编制组负责人蔡益燕对《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3.4.2条印刷有误,其中第一句应为:"单层门式刚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柱顶位移计算值,不应大于表3.4.2-1规定的限值",而不是"单层门式刚架柱顶位移设计值"。该表名称也有印刷错误,其中的设计值应为计算值。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3.4.2条印刷有误,其中第一句应为:"单层门式刚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柱顶位移计算值,不应大于表3.4.2-1规定的限值",而不是"单层门式刚架柱顶位移设计值"。该表名称也有印刷错误,其中的设计值应为计算值。
计算值是相对于实测值而言的,因为存在蒙皮效应,计算时未考虑。另外,不是按荷载组合下的位移计算,通常风荷载起主要作用,大风和吊车的刹车力同时作用可能性很小,而此限值可满足20吨以下吊车要求。门式刚架柱顶位移的规定,在GB50018中也可以看到,其第10.1.6条的规定是:"刚架柱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柱顶水平位移与柱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表10.1.6-2所列限值"。这和CECS102的规定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