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梯,屋顶正压风机,屋顶的气压罐等,距离很近,合计功率又不大(30~50KW),能不能用2根耐火电缆从变电所引来(满足一级负荷),共用一个末端双电源切换箱.
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梯,屋顶正压风机,屋顶的气压罐等,距离很近,合计功率又不大(30~50KW),能不能用2根耐火电缆从变电所引来(满足一级负荷),共用一个末端双电源切换箱.
22楼
国标中倒没去细找,但民规中这条可不可以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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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民规:10.4.2 我理解为末端配电线路的设置要求,而且条文中"并不得和其他导线敷设于同一电线管或电线槽中"说的是"同一电线管""电线槽",隐含"电线槽"的敷设.如果每台电梯电源都从低压配电室引来,还"并不得和其他导线敷设于同一电线管或电线槽中",那高层大楼电梯台数多的话竖井中光电梯的配电线路得单独设多少"电线槽"或"电线管"啊,而对一,二级负荷的电梯,还得各自设双回路呢,,一栋有6台电梯的18层大楼,竖井中光电梯的供电电缆就有6条电线槽(还得设内分隔,因为是1,2级负荷)或12跟电线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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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民规:10.4.2 我理解为末端配电线路的设置要求,而且条文中"并不得和其他导线敷设于同一电线管或电线槽中"说的是"同一电线管""电线槽",隐含"电线"的敷设.如果每台电梯电源都从低压配电室引来,还"并不得和其他导线敷设于同一电线管或电线槽中",那高层大楼电梯台数多的话竖井中光电梯的配电线路得单独设多少"电线槽"或"电线管"啊,而对一,二级负荷的电梯,还得各自设双回路呢,,一栋有6台电梯的18层大楼,竖井中光电梯的供电电缆就有6条电线槽(还得设内分隔,因为是1,2级负荷)或12跟电线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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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是不可以的,确定说是不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和高层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均有该方面的要求,你可以查阅一下,而且是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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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这位兄台看的很仔细,不像某些人瞎扯,要拿事实说话!后半句的以为我在14楼也提了出来,目前也没找到确切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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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这个问题的确有点让人头大,呵呵。。
上海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为2002年实施,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为2006年实施,看起来应该以建规为准。
但是如果上海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5.3.4条跟建规11.1.4条与11.1.5条冲突的话,应该修改《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5.3.4条。可现在上海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还在执行。
今天我咨询了审图公司的老法师,他讲以《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为准,在条件限制下同层消防设备可以共用一自切箱。
不知其他地区允不允许,不可乱用。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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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同意18#楼的方法
这种做法既经济、又符合规范要求(同场所同类设备,如风机可以共用AT箱)
规范中要求[末端]切换,实际就是[末级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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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不能合在一个双电源箱下,应该分开。消防设备应该各自专用回路,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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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加隔板分开可以的。各设备双电源用桥架的不同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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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我认为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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