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发电机出口电压设备柜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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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08日 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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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发电机出口电压设备柜招标2012-10-01招标编号:WLZB2012-发展03-WZ开标时间:2012-10-19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发电机出口电压设备柜招标
2012-10-01
招标编号:WLZB2012-发展03-WZ
开标时间:2012-10-19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
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标书费
WLZB2012-发展03-WZ-01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500元
WLZB2012-发展03-WZ-02 发电机出口电压设备柜 1000元
WLZB2012-发展03-WZ-03 计算机监控、辅机、保护、直流系统 2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
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近五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6)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
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7)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
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8)近五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
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
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1)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试验报告
必须含盖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的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分销或特殊销售体制的产品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标书费(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9日上午11:00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版等)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上述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 帆(经理)
手 机:1326`1688566
电 话:010-88621829
邮 箱: yangfan856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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