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路灯采用TT系统,我倾向于漏电电流取为100~300毫安,要躲过正常泄露电流之矢量和。
该漏电电流只是为了提高短路灵敏性,跟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保护无直接关系。
在本地,路灯多采用TN-S系统,无漏电保护。但是我觉得不够完善,有待优化。
高度在2。2米以下庭院灯,可以加强安全接触方面的保护。因为小区庭院中矮小灯具日常和人密切接触可能性比较大。特别是小孩。加上漏电更安全。路灯是三类负荷,即使保护跳闸也不会有大的影响。
不过在TN-S系统中,从变压器二次侧零序电流互感器接出的PE线,严禁再与N线重复相接,否则漏电保护发生误动作。
‘该漏电电流只是为了提高短路灵敏性,跟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保护无直接关系’?
我的意思是应该采用30mA,该漏电是用来防人身安全的
纯粹纸上谈兵!你在路灯回路上设置了30毫安R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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