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植物配置技术规范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定义和术语 12.1 12.2 12.3 13 园林植物配置基本原则 13.1 绿地规划配置设计基础 13.2 满足绿地的性质及用途 13.3 满足生态习性 13.4 明确主题 13.5 遵循美学原理,讲求艺术性。 13.6 突出和保持地方园林特色。 13.7 配置密度合适,近期与远期效果兼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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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定义和术语 1
2.1 1
2.2 1
2.3 1
3 园林植物配置基本原则 1
3.1 绿地规划配置设计基础 1
3.2 满足绿地的性质及用途 1
3.3 满足生态习性 1
3.4 明确主题 1
3.5 遵循美学原理,讲求艺术性。 1
3.6 突出和保持地方园林特色。 1
3.7 配置密度合适,近期与远期效果兼顾。 2
3.8 遵循经济性原则。 2
3.9 各园林要素的关系处理得当 2
3.10 生态效益 2
4 园林植物选择要求 2
4.1 园林植物选择基本原则 2
4.2 公园绿地 2
4.3 道路绿地 2
4.4 居住绿地 3
4.5 厂区绿地 3
4.6 滨海绿地 3
4.7 山林绿地 3
4.8 防护绿地 4
5 园林植物配置要求 4
5.1 公园绿地 4
5.2 道路绿地 4
5.3 居住绿地 5
5.4 厂区绿地 5
5.5 滨海绿地 5
5.6 山林绿地 5
5.7 防护绿地 5
6 青岛市常用园林植物推荐 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青岛市常用园林植物推荐名录 1
A.1 青岛市常用园林植物推荐名录 1
12楼
8.6栽植时应选好主要观赏面的方向,并照顾朝阳面,一般树弯应尽量迎风,栽植时要栽正扶直,树冠主尖与根在一垂直线上。
8.7还土
一般用种植土加入腐植土(使用肥、土制成的混合土),其比例为7/3。注意肥土必须充分腐熟,混合均匀。还土时要分层进行,每30cm~层,还后踏实,填满为止。
8.8开堰
8.8.1裸根、软包装土球树开圆堰,土堰内径与坑沿相平,堰高20㎝~30cm左右,开堰时注意不应过深,以免挖坏树根或土球。
8.8.2木箱树木,开双层方堰,内堰里边在土台边沿处,外堰边在方坑边沿处,堰高25cm左右。堰应用细土、拍实,不得漏水。
8.9浇水三遍,第一遍水水量不易过大,水流要缓慢灌,使土下沉,一般栽后两、三天内完成第二遍水、一周内完成第三遍水,后两遍水的水量要足,每次浇水后要注意整堰,填土堵漏。
8.10栽植裸根树木根系必须舒展,剪去劈裂断根,剪口要平滑,有条件可施生根剂。
8.11栽植带土球树木时,应将土球放稳,随后拆包取出包装物,如土球松散,腰绳以下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则应解开取出。
8.12栽植木箱树木,先在坑内用土堆一个高20cm左右,宽30㎝~80cm的一长方形土台。将树木直立,如土质坚硬,土台完好,可先拆去中间3块底板,用两根钢丝绳兜住底板,绳的两头扣在吊钩上,起吊入坑,置于土台上。注意树木起吊入坑时,树下、吊臂下严禁站人。木箱入坑后,为了校正位置,操作人员应在坑上部作业,不得立于坑内,以免挤伤。树木落稳后,撤出钢丝绳,拆除底板填土。将树木支稳,即可拆除木箱上板及蒲包。坑内填土约1/3处。则可拆除四边箱板,取出,分层填土夯实至地平。
8.13扶架
四角桩扶架,扶架干的支撑点应在树干的三分之二处,在树穴四周地面的支撑处应该放置高30厘米的桩,将支撑干的地面支撑点支撑在桩上用铁绳固定,可以避免人为的破坏。扶架时考虑到歪、倒、斜方向的支撑要承受较大的力,所以要选择粗壮的支撑杆(小头直径不小于6cm)来做支撑,对于歪斜较严重的树木,除四角桩支撑外,在承受力大的一侧可多加一个支撑,并在支撑点处顶上一块适当的木板,用来分散力传送方向,避免对树皮造成损伤。发现土面下沉,必须及时调整支撑部位,防止吊桩。
9树木的保活措施
9.1排水措施
树穴底部铺设8cm~10cm厘米厚的粗粒石或珍珠岩作透水层并铺设渗水管,然后回填30厘米左右的种植土,再栽植。
9.2透气措施
在靠近土球插入2条~3条直径8cm~10cm的透气管,埋深达土球的2/3处。
9.3生根措施
用50×10-6(50ppm)浓度生根粉喷洒根部切口,并用浓度为50mg/kg(每公斤水50毫克生根粉)的生根粉泥浆涂裹根部。
9.4保水措施
土不干但气温较高空气干燥时,应对地上部分及周围环境喷雾降温,也可用遮荫纱搭建荫棚防止日晒。树枝切口保水涂漆或蜡,必要时进行薄膜绕干在保水的同时可以保温。
9.5保墒措施
移植后应根据天气和树木生长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苗木栽植前,在树穴的中下部树木根际分布区内按不低于50克/株的量施入保水剂,并与种植土混合均匀后,立即栽树,栽植后浇透水。树穴漫灌,树穴开挖回填种植土至栽植深度后,在树木栽植前先进行大水漫穴,之后栽植树木。土壤干旱时及时做堰浇足水;积水时必须立即开沟或挖井排水。
9.6保温措施
自山东以南省分购进的树木,自起挖地将树木按要求修剪后,须将树木通干以草绳缠绕后包裹薄膜运至栽植地点,以防止树木运输途中受损受冻。树木栽植封穴后,须用薄膜将树穴覆盖。
10树木的后期养护管理
移植后的树木后期养护工作应注意:
a)大树移植,栽后第一年是关键。应以提高树木成活率为目标进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养护措施,由专人负责进行养护管理,加强看管维护,防止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
b)浇水应及时、充足,视树木生长需要和气候变化而定。浇后应中耕或封堰,常绿树还要注意叶面喷水,雨季时还应注意排涝,树堰内不得有积水。
c)对易发生病虫害的树木,应有专人经常观察,采取措施及时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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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青岛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青岛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青岛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有关的定义和术语、防治对象和重点地区、园林植物病、虫、螨、草害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防治效果考核、建立技术档案、植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操作、附录A(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推荐农药名单)。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范畴,涉及本市所有与园林绿化有关的园林管理部门、园林养护单位、园林栽培植物及个人。
2 定义与术语
2.1
植物检疫
指植物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运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和应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依法对输出或输人的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带有危险性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进行检疫检验和检疫处理的行政管理活动。
2.2
园艺栽培技术防治
运用或改变栽培技术措施,来抑制和消灭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方法。
2.3
人工物理防治
利用各种机械作用来消灭病虫害的方法。
2.4
生物防治
是利用生物或它的代谢产物来控制有害动、植物种群或减轻其危害程度的方法。
2.5
化学防治
利用化学农药来防治病虫害、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方法。
2.6
农药
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的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2.7
生物化学农药
指对防治对象没有直接毒性,只能调节生长、干扰交配或引诱等特殊作用。必须是天然化合物,如果是人工合成,其结构必须与天然化合物相同(允许异构体比例有差异)。
2.8
化学防治指标
是对病虫害防治的一个数量指标,是指低于经济允许水平的虫口密度或植物损害率。
3 防治对象和重点地区
3.1 防治对象
3.1.1 主要对象:普遍发生、受害范围较广、经常会造成灾害的园林病、虫、螨、草害。
3.1.1.1 食叶害虫
国槐尺蠖(Macaria elongaria Leech)、黄杨绢野螟(Diaphania perspectalis Walker)、丝绵木金星尺蠖(Galospilos suspecta (Warren))、丽绿刺蛾(Latoia lepida Cramer)、黄刺蛾(Cnidocampa flavescens(Walker))、桑褐刺蛾(Setora postornata (Hampson))、褐边绿刺蛾(Parasa consocia Walker)赤松毛虫(Dendrolimus spectablilis Butler)、黄杨长毛斑蛾(Pryeria sinica Moore)、合欢巢蛾(Yponomeuta Sp.)、大蓑蛾(Clania variegata Snellen)、天幕毛虫(Malacosoma neustria testacea Motschulsky)、斜纹夜蛾(Prodenia litura(Fabricius))、棉大卷叶螟(Sylepta derogata Fabricius)、杨扇舟蛾(Glostera anachoreta (Fabricius))、舟形毛虫(Phalera flavescens(Bremer et Grey))、柳毒蛾(Leucoma candida Staudinger)、舞毒蛾(Ocneria dispar Linnaeus)、铜绿金龟子(Anomala corpulenta Motschulsky)、银纹夜蛾(Plusia agnata Staudinger)、草坪粘虫(Thosea sinensis (Walker))、网幕毛虫(Hyphantria cunea (Drury))等。
3.1.1.2 蛀干、梢害虫
光肩星天牛(Anoplophora glabripennis(Motsch))、星天牛(Anoplophora chinensis(Forster))、桑天牛(Apriona germari Hope)、桃红颈天牛(Aromia bunii Faldermann)、合欢双线天牛(Xystrocera globosa(Oliv))、刺角金绒天牛(Pseudaeolesthes chrysothrix Bates)、云杉大黑天牛(Monochamus urussovi(Fisher))、薄翅锯天牛(Megopis sinica White)、松梢螟(Dioryctria splendidella Herrich--Schaffer)、豹纹木蠹蛾(Zeuzera lecuonotum Butler)、柏肤小蠹(Phloeosinus perlatus Chapius)、纵坑切梢小蠹(Blastophagus piniperda L.)、白杨透翅蛾(Parathrene tabaniformis Rottenberg.)、棉铃虫(Helicoverpa armigera (Hubner))、夏梢小卷蛾(Rhyacionia duplana Hubner)等。
3.1.1.3 地下害虫
蛴螬(Holotrichia oblita(Faldermann)、Anomala corpulenta Motschulsky等)、金针虫(Pleonomus canaliculatus Faldermann等)、蝼蛄(Gryllotalpa africana Palisot de Beauvois)、地老虎(Agrotis ypsilon (Rottemberg)等)等
3.1.1.4 刺吸害虫
桑白介壳虫(Pseudaulacaspis pentagona (Tary))、黄杨粕片盾蚧(Parlagena buxi (Jak))、卫矛矢尖蚧(Unaspis euonymi (Comstock))、紫薇绒蚧(Acanthococcus lagerstroemiae Kuw)、日本龟蜡蚧(Ceroplastes floridensis Comst)、角蜡蚧(Ceroplastes ceriferus(And))、草履蚧(Drosicha corpulenta Kuwana)、松干蚧(Matsucoccus matsumurae Kuw)、松白粉蚧(Criscoccus pini Kuwana)、卫矛蚜(Aphis fabae Scopdii)、紫薇角斑蚜(Myzocallis kahawaluokalani Kirkaldy)、柏蚜(Cinara thujafoliae (Theobald))、松蚜(Cinara pinea Mardr)、朴绵叶蚜(Shivaphis celti Das)、杨毛蚜(Chaitophorus clarus Tseng et Tao)、棉蚜(Aphis gossypii Glover)、桃蚜(Myzus persicae Sulger)月季长管蚜(Macrosiphum rosaeibarae Matsumura)、菊姬长管蚜(Macrosiphum sanborni Gillette)、紫藤长管蚜(Macvosiphum sp)、温室白粉虱(Trialeurodes vaporariorum (Westwood))、朴盾木虱(Celtisaspis zhejangana Yang et Li)、合欢羞木虱(Acizzia sasaki (Miyataka))、黄连木隆脉木虱(Agonoscena cyphonopistae Li)等。
3.1.1.5 螨类
法桐小爪螨(山楂叶螨 Tetranychus viennensis Zacher)、针叶小爪螨(Oligonychus ununguis (Jacobi))、柏小爪螨(Oligonychus perditus Prichard et Baker)、榆全爪螨(Panonychus ulmi (Koch))、二斑叶螨(Tetranychus urticae Koch)、朱砂叶螨(Tetranychus cinnabarinus (Boisduval))、截形叶螨(Tetyanychus truncates Ehara)等。
3.1.1.6 病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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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黑松枝腐病(Diplodia pinea (Desm.)Kichx)、合欢枯萎病(Fusarium oxysporum f.sp.perniciosum)、法桐枝干溃疡病(Botrytisphaeria ribis Gross et Duggar)、樱花根癌病(Agrobacterium tumcfucicns(smithtow) Coun.)、杨柳腐烂病(Valsa sordida Nit.)、杨柳溃疡病(Botryosphaeria ribis(Tode) Gross et Dugg)、紫薇白粉病(Vncinuliella australiana (Maclp.) Zheng & Chen)、紫薇煤污病(Capnodium sp.)、苹桧锈病(Gymnosporangium haraenum Sy)、樱花细菌性穿孔病(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 pruni ( Smith ) Dowson.)、桃缩叶病(Taphrina deformans (Berk Tul.))、月季白粉病(Sphaerotheca pannosa (Wallr) Lew)、月季黑斑病(Actinonema rosae(Lib)Fr.)、灰霉病(Botrytis cinerea Persoon等)、立枯病(Fusarium及Rhizoctonia)、草坪褐斑病(Rhizoctonia solani)、草坪锈病(Puccinia graiminis Pers)等。
3.1.1.7 草害
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Linn.)。
3.1.2 一般对象
除上述重点防治对象以外,其他一些也会对植物、市容、市民生活造成明显影响的病、虫、螨,如天蛾类、蝶类、蝉类、根结线虫病(Meloidogne Sp等)、叶斑病(Ceroospora destrctiva Rav、Phyllasticata chrysanthemi Ellat Dear等)、蜗牛(Brddybaena similaris (Ferussac)、Bradybena ravida (Benson))、蛞蝓(Agriolimax agrestis Linnaeus)、鼠妇(Armadillidium vulgare Latreille)等。
3.2 重点防治地区、道路和绿地
3.2.1 重点防治地区
青岛市建成区内主要地区,如:五四广场、音乐广场、汇泉广场、八大关、八大峡、各区公园、各大疗养院、学校、重点单位、重点活动场所等。
3.2.2 重点道路和绿地
青岛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和绿地,如:东海路、香港路、山东路、福州路、南京路、燕儿岛路、308国道、重庆路、各山头绿地、公园和小区绿地。
4 园林植物病、虫、螨、草害防治
4.1 防治方针
园林病、虫、螨、草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生物、生物化学防治为主,有机的结合园艺栽培技术防治、人工物理防治、植物检疫等综合防治措施,协调好人、环境、天敌和植物之间的关系,达到保护园林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之目的。
4.2 防治方法
4.2.1 园林植物检疫
4.2.1.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林业局《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
4.2.1.2 进行绿化材料引进或输出时,应先经当地检疫人员按照检疫程序严格检疫,办理检疫手续,确无检疫性对象后方可引进或输出。若有危险性病虫则不引进或输出或经过植保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方可引进或输出。
4.2.1.3 严禁带有危险性病虫源或杂草的绿化材料在苗圃间调运。
4.2.1.4 对携带检疫对象的进口园林植物,必须在隔离温室或隔离区隔离试种,期限为:一年生植物不少于一个周期,多年生植物不少于两年。确无检疫对象后才能繁殖或定植。
4.2.2 园艺栽培技术防治
4.2.2.1 保持场圃卫生,减少侵染来源。及时收集场圃中心和周围的病残体,并加以处理,深埋或用化学药剂处理。
4.2.2.2 在生长季节根据发病程度及时摘除有病枝叶、已枯枝条和有严重病虫害植株,并对病土进行消毒处理。
4.2.2.3 合理进行肥水措施,增强园林植物抗病性。夏、秋适当控制氮肥、增施磷钾肥;浇水方式应采用沟浇、滴灌或沿盆、罐的边缘浇水。浇水时间应选择在晴天的下午四时后至次日上午十时前;浇水量由干旱程度决定。
4.2.2.4 应注意植物合理配置,减少植物病虫害的相互侵染。在一地严禁栽植园林病虫害互为转主寄主的园林植物种类(海棠与龙柏、铅笔柏等近距离配置栽培)。
4.2.2.5 改善环境条件,创造有利于植物生长,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条件。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剪除严重的病虫害枝条、叶片及遮光、徒长枝条。
4.2.2.6 选用健康无病及具抗病性的繁殖材料。
4.2.3 人工物理防治
4.2.3.1 应减少越冬虫口基数。清除越冬场所的越冬虫体(越冬虫茧、虫囊、卵囊、卵块等)。
4.2.3.2 对下树越冬的种类,采用下树截杀方法进行防治。对黑松、雪松上松毛虫的防治,于每年的10月中下旬,采用在树木第一分枝点以下或距地面1.2m至1.5m处缠绕20cm草绳的方法进行防治。
4.2.3.3 对危害严重的害虫种类,在孵化初期,尚未分散危害时,应将其剪除。
4.2.3.4 人工捕杀行动迟缓、有假死性、飞翔力不强的幼虫、成虫。
4.2.3.5 对具有明显趋性的害虫,利用其趋化性、趋光性、趋阴暗性、趋食性,在未发展成灾时,采取诱杀措施,减少下一代虫口基数。
4.2.3.6 应用热处理,消灭植物材料所携带的病虫源。
4.2.4 生物防治
4.2.4.1 利用自然界生物间的矛盾,应用有益的生物天敌或生物代谢产物防治病虫害。
4.2.4.2 利用有益生物,以虫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病毒治虫、以菌治虫、以菌治菌等方法。
4.2.4.3 利用生物的代谢产物,主要包括应用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灭幼脲类(除虫脲(Diflubenzuron)、灭幼脲一号(Chlorbenzuron)、灭幼脲二号(Chlorbenzuron)等)、抗生素类(阿维菌素(abamectin)、浏阳霉素(liuyangmycin)等)、植物提取物(苦烟(Matrine)乳油等)等方法。该药剂的应用时间应比化学药剂提前2天~3天使用。
4.2.4.4 在园林植物的种植、养护时,应注意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创造适合于天敌生长、繁殖的人工条件。
4.2.5 化学防治
4.2.5.1 应贯彻植保方针,做好预防工作。在春季园林树木发芽前(每年的三月上旬至四月上旬),喷洒石硫合剂进行病虫害的预防。
4.2.5.2 正确应用药剂种类。防治虫害时,应使用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2000—7—4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推荐农药名单”中的药剂种类(见附录A)。
4.2.5.3 首先选择名单中生物制剂、天然物质、昆虫生长调节剂等生物农药;其次选择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其它化学药剂。
4.2.5.4 对食叶害虫,应选用触杀剂、胃毒剂(苦参碱(Matrine)、溴氰菊酯(Deltamethrin)、氟氯氰菊酯(Cyfluthrin)、氯氟氰菊酯(Cyhalothrin)、氯氰菊酯(Cypermethrin)、甲氰菊酯(Fenpropathrin)、灭幼脲(Chlorbenzuron)、除虫脲(Diflubenzuron)、苏云金杆菌(Bt)、辛硫磷(Phoxim)等)。
对刺吸害虫、蛀干害虫类应选择内吸性药剂(啶虫脒(Acetamiprid)、吡虫啉(Imidacloprid)、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速灭威(Xylycarb))。对裸露在外的种类(蚜、虱、介类)也可以选择强触杀性的拟除虫菊酯类。
a)不同的药剂之间应交替轮换使用,提高防治效果和延缓防治对象抗药性的产生。
b)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的浓度、剂量和方法进行防治。
c)多种药剂混用时,将各单剂的用量相应减少。
d)根据具体情况,提倡病虫兼治(杀虫剂和杀菌剂混配可防治虫害和病害),以减少喷药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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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对豚草的防治可用2,4-D丁酯(2,4-Dbutylate)、百草枯(Paraquat)、草甘磷(Glyphosate)等除草剂。
对蜗牛、蛞蝓的防治可用蜗牛敌(Metaldehyde)、贝螺杀(Niclosamide)等。
4.2.5.5 正确选择防治适期。根据预测预报,达到化学防治指标时进行防治。
4.2.5.6 害虫化学防治指标
达到化学防治指标进行喷药防治时,可提高防治效果,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减少喷药次数,降低环境污染,保护天敌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未达到化学防治指标时,不进行喷药(化学农药)防治或应用生物(仿生)药剂防治。
该指标用于喷雾防治法,不适合其他防治方法。
化学防治具体指标
a)食叶害虫(见3.1.1.1)。
平均被害叶片率:重点地区:10%;一般地区:15%。
b)螨类(见3.1.1.5)。
重点地区:平均百叶有虫100头;一般地区:平均百叶有虫150头。
c)蚧虫类(见3.1.1.4)。
平均被害株率:重点地区:20%;一般地区:30%。
d)蛀食枝、干害虫(见3.1.1.2)。
平均被害株率:重点地区:20%;一般地区:平均被害株率30%。
e)蛀食枝、梢害虫(见3.1.1.2)。
重点地区:平均被害梢率20%;平均被害株率30%;
一般地区:平均被害梢率25%;平均被害株率35%。
f)叶部病害(见3.1.1.6)。
平均病叶率:重点地区:20%;一般地区:30%。
g)茎干、地下病害(见3.1.1.6)。
平均病株率:重点地区:5%;一般地区:10%。
h)各化学防治指标见表1。
表1 化学防治指标
类别 化学防治指标 指标依据
重点地区 一般地区
虫害 食叶害虫 10 15 平均被害叶片率(%)
蛀食枝、干害虫 20 30 平均被害株率(%)
蛀食枝、梢害虫 20
30 25
35 平均被害梢率(%)
平均被害株率(%)
蚜、螨、虱 100 150 平均百叶有虫数(头)
介壳虫 20 30 平均被害株率(%)
病害 叶部病害 20 30 平均病叶率(%)
茎干、地下病害 5 10 平均病株率(%)
5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
5.1 喷药质量标准和要求
5.1.1 应根据防治对象及要求的浓度准确选用、配制和喷洒药剂。
5.1.2 在大面积喷药前,应进行室内或小面积的试验,确认防治效果优异和没有药害后方可使用。
5.1.3 防治食叶害虫时,应以苦参碱(Matrine)、苏云金杆菌(Bt.)、阿维菌素(Abamectin)、灭幼脲(Chlorbenzuron)、除虫脲(Diflubenzuron)、氟氯氰菊酯(Cyfluthrin)、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等高效、低毒、无公害药剂为首选药剂。
5.1.4 防治螨类应以哒螨灵(pyridaben)、炔螨特(Propargite)、噻螨酮(Hexythiazox)、阿维菌素(Abamectin)等为首选药剂。
5.1.5 防治蚜、虱、介虫类应以啶虫脒(Acetamiprid)、吡虫啉(Imidacloprid)、溴氰菊酯(Deltamethrin)、氯氰菊酯(Cyfluthrin)、氟氯氰菊酯(Cyfluthrin)、氯氟氰菊酯(Cyhalothrin)、甲氰菊酯(Fenpropathrin)、抗蚜威(Pirimicarb)、硫双威(Thiodicarb)、异丙威(Isoprocarb)等为首选药剂。
5.1.6 对低矮园林植物喷药时,要求药液成雾状,雾滴直径不大于80um。根据病虫害发生的不同部位,要内外四周均匀喷药。
对于高大园林树木喷药时,应下车绕树喷药,加大喷药器械压力,使药液成雾状,做到喷药周到,喷药量以药液从树木上淋洗为止。
5.2 根施内吸性杀虫剂质量标准和要求
5.2.1 必须按规定用药量准确使用。
5.2.2 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的种类有:啶虫脒(Acetamiprid)、吡虫啉(Imidacloprid)、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速灭威(Xylycarb)。
5.2.3 应将药剂施在吸收根最多处,即树冠的垂直投影下方。施药面积应占有效吸收根分布总面积的1/3以上。
5.2.4 施药后必须立即浇水湿润土壤,以保证发挥药效。
5.3 浇灌内吸性杀虫剂质量标准和要求
5.3.1 必须按规定的用药量准确配制和使用。
5.3.2 必须将药液均匀的浇灌在植物周围吸收根最多处。对配制药液时的加水量没有严格要求,但药液量要能达到吸收根。
5.3.3 开穴浇灌的,应在药液渗完后封土掩埋。
5.4 树干(枝)蛀孔药剂注射质量标准和要求
5.4.1 必须按规定配制和使用药剂。常用商品药剂的浓度应不低于50倍。
5.4.2 注射部位为有新鲜虫粪和木屑的蛀食排粪孔口。注射前将孔口内的排泄物掏空,注射时将孔口内注满直到药液溢出为止。
5.4.3 一虫多孔的应先堵死注射孔以上或以下的排泄孔后注射。
5.4.4 注射完后用湿泥封死孔口。
5.5 钻孔注射内吸性杀虫剂质量标准和要求
5.5.1 必须按规定的用药量准确配制和使用。
5.5.2 内吸性杀虫剂的种类有:啶虫脒(Acetamiprid)、吡虫啉(Imidacloprid)、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速灭威(Xylycarb)。
5.5.3 钻孔部位在树基部20cm以上,打孔多个时,各孔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0cm,并且各孔之间应成螺旋式排列上升。
5.5.4 钻头直径0.5cm~0.8cm,长5cm~10cm。钻孔时钻头与树干成45度角,最深处不能达到树木髓心。
5.5.5 钻孔数量可根据树木种类、直径、虫口密度、天气情况决定。一般树干直径大、虫口密度大、降雨量大时钻孔数量就应该多,反之则少。
5.5.6 树干直径5cm以下,可钻孔1个~2个孔;树干直径5cm~10cm,可钻孔2个~3个孔;树干直径10cm以上,可钻孔3个~5个孔;最多可钻7个孔。
5.5.7 每钻孔注射药液7ml~10ml。
5.5.8 商品药剂加水的稀释倍数为5倍~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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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5.5.9 下一次注射时,宜在原钻孔处进行。
5.6 土壤处理药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5.6.1 必须按规定的用药量准确配制和使用。
5.6.2 防治地下害虫(蛴螬、金针虫、蝼蛄、地老虎)可用辛硫磷(Phoxim)、毒死蜱(Chlorpyrifos)、二嗪磷(Diazinon)等。
5.6.3 将药剂30倍~40倍的稀释物(如:细土、麦糠、豆麸等)均匀混合,按单位面积用药量均匀撒施在地表或一定深度的土层内。
5.6.4 应用沟施、穴施方法的,施后立即用土覆盖。
5.7 种子处理质量标准和要求
5.7.1 种子处理时要正确的配制药剂。一般药剂的有效成分占种子重量的0.1%~0.5%。
5.7.2 种子处理包括药剂拌种和药剂浸种。
5.7.3 对药剂拌种,应种药混合均匀。不需要催芽时,拌后即可播种;需要催芽时,则需要拌药后堆闷3小时~12小时。
5.7.4 对药剂浸种,以药液量以种子重量的2倍~3倍为标准,浸种时间为12小时~24小时。
5.8 人工捉、摘病、虫质量标准和要求
5.8.1 捉、摘部位仅限于有虫包、虫巢、卵块或病叶、病梢、病枝、病根,不得损坏植物的健康部分。所用器械要锋利,切口要整齐。
5.8.2 捉、摘后的虫体、病组织要及时统一处理。
5.9 人工刮刷病、虫质量标准和要求
5.9.1 刮除工具要锋利。
5.9.2 刮除深度为到树干的内皮为止;范围为病斑外0.2cm-0.3cm健康组织。
5.9.3 刮除形状为纵菱形,边长为2cm~3cm,应将病斑组织清除干净。
5.9.4 刷除树体和其他栖息地的害虫时,应尽量刷除均匀。
5.10 人工挖除病、虫质量标准和要求:
5.10.1 根据不同防治对象,事先应了解欲挖除害虫的栖息地。
5.10.2 对树木下的害虫,应在树冠直径的一倍范围内进行;深度为5cm~20cm。
5.10.3 对树体内的病虫体要挖除干净,切口应平整,工具应锋利。
5.10.4 对挖出的病虫体要及时统一处理。
5.11 诱杀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5.11.1 根据诱杀对象的不同习性,应在害虫活动期进行。
5.11.2 诱杀方法包括灯光诱杀、性诱剂诱杀、诱饵诱杀等。
5.11.3 应按要求确定诱杀的有效面积、数量、摆放位置、诱源设置时间等。
5.11.4 诱杀到的害虫要及时统一处理。
6 防治效果考核
6.1 主要考核指标
6.1.1 包括养护管理级别、植物叶片生长状况、异常叶片率、为害严重株的叶片被害率、百平方厘米枝干的活虫数、虫株率、蛀干害虫被害株率等。
6.1.2 一、二、三级养护管理的公园、道路、绿地的各考核指标见表2。
6.2 考核方法
6.2.1 经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防治情况、效果、出现问题等,实行局、处、公司三级结合考核方法。考核次数局级一年不少于二次,处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司级每月不少于一次。
6.2.2 考核时应有考评专家组对统一制定的内容综合考评。
表2 主要考核指标
养护管理级别 植物叶片
生长状况 异常叶片※率(%) 为害严重株的叶片被害率(%) 介壳虫 蛀干害虫被害株率(%)
枝干的活虫数(头/100㎝2) 虫株率(%)
一级 叶色、叶形正常 0 2 1 2 0
二级 叶色、叶形比较正常 2 10 2 4 2
三级 叶色、叶形基本正常 10 20 3 10 10
注※:异常叶片指因病虫害而出现较为明显的黄叶、焦叶、卷叶、落叶、叶片带有霉病的叶片。
7 建立技术档案
7.1 凡进行园林病虫害防治的单位,均必须及时记载、整理和分析当年的各项技术资料,建立防治技术档案,以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和提高防治效果、进行技术考核等。
7.2 档案的记载以防治单位为对象,每次防治工作均应作记录,其内容主要为:防治序号、防治时间、天气情况、防治对象、为害植物、防治地点、防治方法、使用工具、药剂名称及浓度、药剂数量、防治面积(或数量)、防治效果、防治人员、备注等。见表3: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表3 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防
治 序
号 防
治
时
间 天
气 情
况 防
治 对
象 为
害 植
物 防
治 地
点 防
治 方
法 使
用 工
具 药剂
名称
及
浓度 药剂数量
(㎏) 防治面积(或数量) 防
治
效
果 防
治
人
员 备
注
防治单位:
8 植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操作
8.1 工作人员安全管理
8.1.1 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单位应设置专职植保人员1名~2名。
8.1.2 植保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8.1.3 植物保护人员在施药时,应注意自身和环境的安全。
8.1.4 必须按照安全使用农药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8.1.5 室外施用药剂,必须穿透气性较好的防护衣裤,胶鞋、胶皮手套、相对应的防毒面具或口罩、防护眼镜等。
8.1.6 配药、施药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吸烟、喝酒、用餐、饮水,不得用手擦摸面部。
8.1.7 室外喷撒农药,要注意风力、风向及晴雨等天气变化。应在无雨、三级风以下天气施药,不能逆风喷施农药。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4时后进行,中午不能喷药。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连续喷药四天后,应停止一天,一年中应有较多的休养期。
8.1.8 凡体弱多病者,患皮肤病和农药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皮肤损伤未愈者不得喷药或暂停喷药。
8.1.9 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肥皂洗澡和更换干净衣物,并将施药时穿戴的衣裤鞋帽及时洗净。
8.1.10 施药人员出现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衣裤,及时带上农药标签到医院治疗。
8.1.11 上树操作时,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等进行安全防护。
8.2 药械安全管理
8.2.1 配制农药应选择专用器具量取和搅拌农药。严禁直接用手取药和搅拌农药。
8.2.2 施药机械出现滴漏或喷头堵塞等故障,要及时正确维修,不能用滴漏喷雾器施药,更不能用嘴直接吹吸堵塞喷头。
8.2.3 农药储运,应远离食品。包装农药的箱、瓶、袋等应集中处理,禁止用于盛装食品、饮料和饲料。
8.2.4 农药应用原包装存放,储药地点应避免潮湿、高温、暴晒,保持阴凉。农药空瓶(袋)应在清洗三次后,远离水源深埋或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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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青岛市行道树栽植及修剪技术规程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青岛市行道树栽植及修剪技术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行道树栽植和修剪技术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栽植和修剪、附录A(资料性附录)道路绿化常用行道树树种。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市所有与园林绿化有关的园林管理部门、园林养护单位物及个人。从事各种道路行道树的栽植和修剪操作。
2术语和定义
2.1栽植土 理化性质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2栽植穴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3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4裸根 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5定干高度 乔木从地面至树冠第一分枝点的高度。
2.6浸穴 种植前对树穴地灌水。
2.7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栽植
3.1栽植前
3.1.1树种选择
3.1.1.1应选择有地方特色,能够体现青岛市道路风貌的树种,还可选择适应本地生长的引进树种。
3.1.1.2应选择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的树种。
3.1.1.3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青岛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不会对行人造成伤害的树种。
3.1.2树苗选择
3.1.2.1应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树干挺直,无疤结,树冠丰满,规格和形态达到设计要求。
3.1.2.2大规格苗木不得过度修剪,保留树冠不小于原树冠2/3 。
3.1.2.3顶端优势明显树种不得选用截干树苗,如:银杏、楸树等,银杏应选择雄株。
3.1.2.4带土球苗木的土球直径是树木胸径的8-10倍,土球厚度应是土球直径的4/5
3.1.2.5市、区级重点道路和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行道树栽植应严格控制苗木选择的质量,乔木胸径不得小于15cm,保留树冠不得小于原树冠大小的2/3。
3.1.3树苗运输
3.1.3.1在装卸时应轻吊轻放,不得对树苗根系、枝干造成大的伤害,带土球树苗不得造成土球散球。
3.1.3.2带土球树苗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
3.1.3.3裸根乔木运输时,应覆盖根部,并保持根系湿润,树干易磨损处应加垫层。
3.1.3.4裸根树苗应当天栽植,当天不能栽植的,应进行假植。
3.1.4栽植穴
3.1.4.1栽植穴的大小应根据树苗根系的大小挖掘,应大于根系的范围 带土球树栽植穴直径大于土球直径40cm,深度大于土球厚度40cm。 落叶乔木栽植穴直径大于胸径的12倍,深度大于胸径的10倍 。
3.1.4.2栽植穴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不得挖成上大下小的锥形和锅底形
3.1.4.3挖出的土应放在穴旁,遇土质不好时(建筑垃圾、废物、沙土等)应换种植土,大规格树苗应带部分原生地土。
3.1.4.3穴底部应施以腐熟有机肥做基肥,与栽植土壤搅拌,树木根部离肥应达到15-20cm.(个别对基肥敏感,易引起根系损伤的树种除外)。
3.1.4.5在干旱季节栽植时,树穴在栽植前应浸穴。
3.1.4.6挖掘中如遇电缆、管道,应停止操作,并与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3.1.4.7穴挖好后,应有专人按规定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空穴过夜,应立安全警示标志。
3.2栽植
3.2.1栽植时间以树木休眠期的晚秋和早春最好,秋栽适宜耐寒性较强的树种,春栽适宜耐寒性较差的树种,夏季不适宜栽植,非适宜季节栽植应采取修枝、剪叶、搭棚遮荫、树冠喷水,树体保湿等措施,并加强养护管理。
3.2.2计算栽植工作量,制定工作计划。
3.2.3栽植前检查栽植穴,穴壁有塌落的应做整理。
3.2.4新植树同列应与路平行,在同一直线或弧线上,单株直立,不得有倾斜。
3.2.5树苗栽植前宜采用对根部喷生根激素处理。
3.2.6对排水不良的栽植穴,应在穴底铺渗水管或采取其它排水措施。
3.2.7新植乔木定干高度应在3-3.5m,胸径相差小于2cm,定干高度相差小于30cm。
3.2.8裸根树栽植 树苗放入穴内,填土至1/3,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继续填土,分层踏实,根系充分接触土壤,最后盖一层土与根颈相平或稍高于根颈不超过5cm,剩下的土构筑围堰,围堰直径梢大于树穴直径,高度10—15cm。
3.2.9带土球树栽植 先量好已挖树穴深度与土球是否合适,不合适应做修整,放树苗进穴,在土球的底部和四周先放少量土,扶正树苗,去除土球绑扎物(不易腐烂的材料一律去处,容易腐烂的可留少许),土球周围填土砸实,不得砸碎土球,栽后构筑围堰。
3.2.10反季节栽植 苗木应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等措施;修剪树冠,保留原树冠大小的2/3;起苗时,应加大土球的体积;夏季应搭棚遮荫,树干保湿,冬季应防风防寒。
3.3栽植后
3.3.1应对树苗立支柱支撑,支柱支点高度以能支撑树干1/3~1/2为宜,支柱应在栽时埋入或栽后打入,打入时不得打在根上和损伤土球,支柱材料应结实,支撑应牢固,支柱与树干接触处应加垫层,支柱一年后不能拆除时,应另行加固。
3.3.2栽后应当天浇水,栽植一周内浇水不得少于3次(雨天根据情况可减少,旱天应当增加),每次应浇足,深达根部,围堰如有冲毁和栽植土下陷,应及时修整,3次可以封堰。
3.3.3珍贵树种、常绿树和大规格树苗应采用树冠喷雾、树干保湿措施。
3.3.4栽植后应随时检查,对倾斜苗木扶正,死亡苗木进行更换。
4修剪
落叶树应在冬季树木落叶后进行修剪,个别落叶迟的落叶树木可在落叶超过90%以上进行修剪。
4.1修剪前期准备
4.1.1应掌握修剪树木的数量,确定完成修剪的时间.
4.1.2修剪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修剪操作人员应做修剪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身体情况良好,适合修剪作业,不得酒后工作.
4.1.3修剪工具(枝剪、高枝剪、手锯、刀锯、油锯、长梯、长杆、安全绳索)应运转正常,应有工作区域警示标志和围挡器具。
4.2修剪技术标准
a)定干高度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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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b)有明显主干乔木分枝点以下应树干通直,主枝均匀整齐,不偏冠。
c)病虫枝条数量不超过5%
d)修剪剪口平滑,不得有劈裂,剪口留有斜度,不得剪成平剪口.
e)剪口大于3cm的应做防腐处理(药物、油漆、烧灼等方法)。
4.3修剪形态
4.3.1中央领导干形
保留一强大的中央领导干,在主干上枝条均匀疏散分布,只要保留住中央主干,对其它枝干地修剪量也比较小。适用于:银杏、楸树。
4.3.2多领导干形
留3-5个中央领导干,其上分层分布侧生枝条,形成均整的树冠,主要用于生长较旺盛的观花乔木。适用于:海棠、红叶李。
4.3.3杯状形
没有中心主枝,仅有相当一段高度的树干,主干上分布3-5个主枝,均匀向四周分布,主枝上再分生侧枝,呈整齐美观的规整分生,冠内不得有直立枝、内向枝的存在。适用于:法桐、臭椿、栾树。
4.3.4自然开心形
没有中心主枝,分枝点较低,主枝3-5个,放射分布于主干之上,中心开展,中心枝条不空,形成自然开心树冠。此种修剪方式在实践中应用广泛,但因各种树木的成枝方式不同,具体修剪又有些差别。
a)枝条枝干较粗,发枝能力一般,主枝侧向分布,花芽生于中短枝上,修剪注意修剪中长枝,保留树冠中下部短枝。适用于:樱花。
b)枝条枝干较细,发枝能力一般,主枝均匀分在主干上,花芽生于中长枝上,花后要对开花枝条短截,促使多生分枝。适用于:碧桃。
c)主枝在主干上均匀分布,树冠整体生长呈伞形,修剪以去除枯死枝和病虫枝条为主。适用于:合欢。
d)主枝在主干上均匀分布,树木生长快,发枝能力强,树冠生长呈卵形或卵圆形。适用于:国槐、白蜡、枫树。
e)主枝均匀分布,枝条下垂,修剪应控制直立枝条,剪口应留上芽,树冠高度不宜超过主干高度的1/3,适用于:垂柳。
4.3.5自然生长形态
树形为树木正常情况下自然生长的形态,修剪只以去除枯死枝条、过密枝和扰乱树形的枝条为主,不需要做其他大的修剪。适用于:杜仲、朴树、榉树、黑松、广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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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古树生长的环境指标、技术档案建立、养护管理、保护管理措施、古树修复及养护管理责任。
本规范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公园、公共绿地、风景管理区、集体、个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寺庙等的古树名木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古树 指树龄百年以上的树木。
2.2名木 指树种珍贵、树型奇特、在国内外及本地稀有的或具有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或在风景点起重要点缀作用的树木。
2.3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具有其一,既可称为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的分级及标准: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国家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300年~499年,国家三级古树100年~299年。国家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
2.4环境指标
直接来源于环境目标,是对环境目标的分解与量化。该规范所指的环境指标包括土壤通气、容重、自然含水量、温度、矿质营养元素、有机质及光照、生物群落和生物个体等环境因子。
2.5土壤有效孔隙度
土壤有效孔隙度是土壤有效孔隙的体积占土体体积的百分率,见式(1):
土壤有效孔隙度=总孔隙度—毛管孔隙度…………………………………………(1)
总孔隙度是指土壤总孔隙的体积占土体体积的百分率,%。
2.6土壤容重
土壤容重是指单位体积内土壤烘干后的质量(单位g/㎝3),见式(2):
烘干土壤质量(g)
土壤容重(g/cm3)= ………………………….(2)
单位体积(含土壤孔隙)(㎝3)
2.7土壤自然含水量
指土壤干湿程度,见式(3):
土壤含水量(%)= ×100% ………………………(3)
野外土壤鉴定法见表1。
表1 野外土壤鉴定法
项 目 干 稍 润 润 潮 湿
砂性土 无湿的感觉,干块可成单粒。
水分3%左右 稍有凉意,土块一触即散。
水分约5%~10% 土块发凉,滚动不易散。
水分约10%~15% 手中可留下湿痕,土块较坚固。
水分约15%~20% 手捏有渍水现象,可勉强成球或条。
水分约20%~25%
壤性土 无湿的感觉。
水分5%左右 稍有凉意,
水分约10%左右 土块发凉,手指可捏成薄片。
水分15%左右 有可塑性,能捏成球或条
水分25%左右 粘手,同浆糊状,可勉强成团块。
水分30%左右
粘性土 无湿的感觉,土块坚硬。
水分5%~10% 稍有凉意,土块要捏碎,手指感到痛。
水分10%~15% 土块发凉,手指可捏成薄片。
水分15%~20% 有可塑性,能搓成球或条,但有裂纹。
水分25%~30% 粘手,可成很好的球或条,无裂纹。
水分约30%~40%
2.8同类群体互补 在古树周围种植同化力强的同类幼树,可以活化土壤,促进古树生长,称之同类群体互补。
2.9古树复壮 对生长衰弱或濒危的古树通过改善生长环境条件,延迟其衰老,使其恢复树势的措施。
2.10生长势 树木生长旺盛程度。常用强健、渐衰、濒危三级评定:
强健 生长旺盛。一般乔木则树冠圆满,枝叶浓绿,无枯梢,开花结实正常;属于萌发性灌木型树种的表现是根系发达,抽枝能力强。
渐衰 生长明显衰弱。树冠扩张,枝叶多稀疏,偶染有病虫害,但还不致于很快死亡;结果树株常有大量开花结果的现象;萌生的树枝抽生能力明显衰弱。
濒危 生长能力极弱,树冠上有大量枯梢。开花树株落花严重;萌发性树种出现大量短枝,当年的枝芽几乎不能增长。
2.11树冠投影 以树干为中心,树冠向地面垂直投影后形成的影区。
3古树生长的环境指标
3.1土壤
3.1.1通气 土壤有效孔隙度应大于5%,以利于古树根系的生长和吸收作用。
3.1.2容重 土壤容重应控制1.3g/㎝3以下,以利于古树生长。
3.1.3自然含水量 自然含水量应控制在15%至17%,以利于古树根系吸收。
3.1.4温度 古树根系生长的最适温度为12℃~29℃。土壤温度超过30℃或低于0℃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1.5矿质营养元素 应补充可吸收利用的Fe元素,适时追补N、Zn、Ti,控制Na元素。
3.1.6土壤有机质 土壤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1.5%,保证古树良好的生长状态。
3.2光照 光照强度应在8000Lx以上,以利于古树正常生长。
3.3生物群落和生物个体的关系
3.3.1古松、古柏与壳斗科植物以及菌根菌三者之间互有促进作用和共生作用。
3.3.2阔叶树、速生树和灌木、杂草对针叶类古树生长有抑制作用,3m范围内不得种植。
4建立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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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4.1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各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进行一次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情况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长势衰弱、濒危、病虫、火灾或冰雪及其他伤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调查表格式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4.2根据调查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次年古树名木养护方案,对濒危的古树名木及稀有珍贵的种质资源,应报市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会诊,提出补救措施。
4.3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团体、风景区及寺庙应设置养护管理人员一~二名。
4.4养护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5古树名木养护管理
5.1栽培管理
5.1.1浇水
每年检测一~三次含水量,当土壤含水量低于3—10%以下需浇水,超过20—40%需排水。检测时间在春秋旱季和阴雨连绵的夏季。
a) 裸子植物土壤含水量达到14%~15%,砂质土可在16%~20%之间。
b) 被子植物的土壤含水量达到17%~19%,均不能大于20%。
c) 浇水的深度应在60cm以上。
d) 叶面喷水。在气温过高、日照强烈、空气湿度小、蒸腾强度大、尘埃严重时,应采用人工降雨和喷灌,保持树冠枝叶的适度湿润及清洁。
5.1.2施肥
在一~二年中应测定一次土壤的养分状况。碱解氮为30mg/kg,速效磷为20mg/kg, 速效钾为10mg//kg以下时就应施肥。
e) 施肥要在距树干3m处,于早春或秋后开沟施肥。肥穴尺寸(深×宽×长):0.3m×0.7m×2m或0.7m×1m×2m。
f) 在树冠投影外侧开穴施肥,肥料以腐土、绿肥及腐熟家禽粪便为主,禁用化肥。
g) 叶面追肥,古树名木在生长季节以2‰~3‰的氮肥为主,兼施磷酸二氢钾,增加树势。
5.1.3修剪枯病枝。
修剪由许多病虫害引起的病虫枝、干枯枝,防治病虫传播和蔓延。
5.1.4疏花疏果。
一项人为调节树木生长、结果的养护措施。
5.1.5同类互补
在古树周围种植同类幼树或大豆,发挥同类群体互补作用或固氮作用。
5.2换土或埋条
在一~二年中测定一次土壤,土壤孔隙度达到5%以下或土壤的密实度(表层)达到30kg/㎝2以上,可换土或埋条,时间应在早春或晚秋进行。同时在自然条件下,古树名木的土壤养分主要来源是枯枝落叶,不应人为的清除枯枝落叶。为了恢复这种自然规律,可利用树木的枯枝落叶及周遍杂草,堆积成绿肥,以此来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的通透性。
5.2.1换土
深挖0.5m~1m(随时将暴露出来的根用浸湿的草袋子盖上),以原来的旧土与沙土、腐土、绿肥、锯末、腐熟家禽粪便或复合肥混合均匀之后填埋其上。
5.2.2埋条
a) 放射沟埋
在树冠投影外侧挖放射状沟4条~12条,每条沟(长×宽×深):120cm×(40cm~70cm)×80cm。沟内先垫放10cm厚的松土,再把剪好的苹果、海棠、紫穗槐等树枝缚成捆,平铺一层,每捆直径20cm,上撒少量松土,同时施骨粉和有机肥、复合肥,每沟施骨粉1kg、复合肥2kg、有机肥10kg,覆土10cm后放第二层树枝捆最后覆土踏平。
b) 长沟埋条
株行距大时,也可用长沟埋条。每条沟(长×宽×深):200cm×(70cm~80cm)×80cm,然后分层埋树条施肥、覆盖踏平。
5.3病虫害防治
5.3.1常见的病害
枝干溃疡病、腐烂病、叶斑病、锈病、炭疽病、白粉病等。
5.3.2常见的虫害
蚜虫、蓟马、蚧虫、红蜘蛛、柏毒蛾、槐尺蠖、木蠹蛾、小蠹虫、天牛、金龟甲等。
5.3.3化学防治
j) 病害防治
早春、晚秋选用保护性杀菌剂,病害发生期选用治疗性杀菌剂。
k) 虫害防治
对食叶害虫,应选用触杀性、胃毒性药剂;对刺吸害虫、螨类应选择内吸性、触杀性药剂;
对蛀干害虫应选择内吸性、熏蒸性药剂;对地下害虫应选择触杀性、内吸性药剂。
5.3.4生物防治
l) 利用有益生物进行防治。主要包括以菌治病、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菌治虫等方法。
m) 利用生物代谢产物进行防治。主要包括应用苏云金杆菌(Bt)、灭幼脲类、抗生素类、激素、植物提取物(苦烟乳油等)等方法。
6保护管理措施
6.1树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围内的路面禁止铺装。因特殊防护需要,可铺置透气砖、嵌草砖、铁筛盖,砖与砖之间不嵌缝,留有通气道。
6.2树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围内,不得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性建筑、动用明火或排放烟气。如情况特殊,需要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3在古树名木根系分布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厕所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不得在树下堆放能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撒过盐的雪水、人粪尿、垃圾、废料或污水。
6.4古树应设围栏保护。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应不小于3m。围栏以游人摸不到树干为最低要求。
6.5高度8米以上的古树名木应根据树体所在的具体位置安装避雷装置。
6.6不得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不得刻划树皮、攀树折枝、挖根或剥损树皮。
6.7不得砍伐或擅自移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须经市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人民政府批准。
7古树修复
树洞由于伤口长久不愈合,长期外露的木质部受雨水浸渍,逐渐腐烂,严重时树干内部中空,树皮破裂,应及时修复。修复应根据腐烂程度在早春进行。
7.1古树修复
7.1.1开放法
a) 树洞不深应当用锋利的刀刮净削平四周,使皮层边缘呈弧形;然后用药剂(2%~5%硫酸铜液、0.1%的升汞溶液、石硫合剂原液)消毒。修剪造成的伤口,先涂抹0.01%~0.1%的α—奈乙酸膏,再涂上铅油或接蜡。
b) 如树洞很大,给人以奇特之感,欲留做观赏时,将洞内腐烂木质部彻底消除,刮去洞口边缘的死组织,直至露出新的组织为止,用药消毒,并涂防护剂。在树洞最下端插入排水管,以利排水。应经常检查防水层和排水情况,防护剂每隔半年重新涂一次。
7.1.2填充封口法
a) 用消毒的工具清除洞穴内朽烂物并刮掉腐烂物直至鲜木,再用升汞和高锰酸钾消毒晾干;
b) 用无菌黄泥捣实填紧洞穴并按树体原样进行造型;
c) 封口;
d) 用两层玻璃丝布加涂聚酯树脂(加0.5%固化剂和0.5%催化剂)封口,再将据树体颜色调制的凝固聚酯树脂涂擦在封口上,撒上细沙;
e) 在洞口表面钉上树条,以油灰(生石灰和熟桐油按1∶0.35的比例混合)和麻刀灰封闭,再涂上白灰乳胶、颜料粉面,还可以在上面压树皮状纹或钉上一层真树皮。
7.2支撑
对有倾倒或折断倾向的古树树体、大枝应及时采取用金属、木桩、钢筋、混凝土材料支撑。支柱与树干连接处应有适当形成的托杆和拖碗,并加软垫。
8养护管理责任
8.1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砍伐、移植、买卖或转让。
8.2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寺庙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养护。
8.3铁路、公路、水库以及公园、风景区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负责养护。
8.4私人宅院的古树名木,由指定具体宅院使用者负责养护。
8.5上述范围内以外的古树名木,分别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养护。
8.6负责养护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园林、林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养护方案进行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
8.7古树名木受害或长势衰弱,养护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进行治理、复壮。
8.8对稀有珍贵的古树名木,除原地保护管理外,在重点风景区、植物园等地,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繁育、栽培,长期保护,以防基因丢失。如崂山钓樟(崂山棍)、白花耐冬、重瓣紫藤等。
8.9对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按破坏古树名木条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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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类别及等级划分、及公园绿地特级、一级、二级养护管理要求和山林绿地养护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青岛市规划市区公共绿地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行道树等的城市绿地、城郊城镇绿地以及青岛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
2术语和定义
2.1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2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3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2.4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2.5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2.6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2.7主枝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8侧枝 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2.9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2.10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11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2.12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2.13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2.14排涝 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2.15返青水 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16冻水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2.17黄土不露天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类别及等级划分
根据园林绿地不同的性质分为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及山林绿地养护管理,公园绿地按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
4公园绿地特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4.1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4.1.1技术措施
根据绿地不同建设时间、植物立地条件、小气候特点、养护管理条件,有针对性的制定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实施科学管理。
4.1.2养护管理档案
养护管理日志记录完整、系统,各项措施实施情况记录具体,对天气状况等客观情况记录详细。
4.2园林植物
4.2.1生长势强。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无歪株、死株、缺株,分支点整齐,规格一致。须扶架植物支撑方式合理,扶架方向整齐一致。
4.2.3园林树木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除彩叶、皱叶等本身具特殊性状植物外,生长季节内,无黄叶、焦叶、卷叶。
4.2.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高度保持在5—8cm之间。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3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50天。花坛、花带轮廓清晰、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一、二年生草花更新及时。宿根花卉开花及时,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4.2.5水生植物植株健壮,花、叶色泽艳丽。无残花败叶。
4.2.6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2.7病虫害控制及时,对园林景观无影响。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植物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草坪叶色正常,单块病斑面积不得超过100cm2,且颜色变化不明显,未造成斑秃。病斑面积不得超过草坪总面积1%。
4.3园林植物配置
1.1.1.1 4.3.1按照设计意图强调、突出绿化美化效果,达到黄土不露天。
1.1.1.2 4.3.1通过更新、调整、伐树等手段科学处理种群间互生、共生、抑制等相互作用关系。
4.4卫生保洁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4.5园林设施
栏杆、亭廊、园路、桌椅、井盖、牌示及路灯、喷灌等园林设施整洁、安全,使用正常、维护及时。
4.6场地管理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5公园绿地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5.1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5.1.1技术措施
根据绿地不同建设时间、植物立地条件,能制定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实施科学管理。
5.1.2养护管理档案
能建立养护管理日志,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记录比较详细。
5.2园林植物
5.2.1生长势较强,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5.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分枝点基本一致,无死株、缺株,歪株数量不得超过1%且偏斜角度小于10度。须扶架植物支撑方式合理。园林树木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5.2.3园林树木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5.2.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高度在5cm~10cm之间。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1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30天。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一、二年生草花更新比较及时。宿根花卉开花及时,花后修剪比较及时。
5.2.5水生植物植株健壮,花、叶色泽正常。秋冬季枯叶清理比较及时。
5.2.6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5.2.7病虫害控制及时,对园林景观基本无影响。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草坪叶色基本正常,单块病斑面积不得超过100cm2,未造成秃斑,总病斑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2%,对景观效果影响不明显。
5.3园林植物配置
5.3.1利用植物特点强调、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5.3.2通过更新、调整、伐树等手段较科学地处理种群间互生、共生、抑制等相互作用关系,未产生不良影响。
5.4卫生保洁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5.5园林设施
栏杆、亭廊、园路、桌椅、井盖、牌示及路灯、喷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每周检查、维护一次。
5.6场地管理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6公园绿地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6.1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根据绿地不同建设时间,制定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基本实施科学管理。
6.2园林植物
6.2.1生长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6.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分枝点合适,修剪比较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歪株数量不得超过2%且偏斜角度小于15度。花灌木株形丰满,开花及时,花后修剪比较及时。绿篱、色块等修剪比较及时,基本整齐一致。园林树木树干上基本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6.2.3园林树木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
6.2.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高度在5cm~12cm之间。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一、二年生草花更新比较及时。宿根花卉开花及时,花后修剪比较及时。
6.2.5水生植物花、叶色泽正常。主要地段秋冬季枯叶清理比较及时。
6.2.6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6.2.7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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