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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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4日 1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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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2012--091一、招标人: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二、招标代理机构:无三、本招标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工程规模: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工程性质:基础工程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12--091

一、招标人: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无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

工程性质:基础工程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除盐淡水箱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5.1.2 机构健全、管理创新、注重承诺、服 务超前,诚信第一、团队意识强。

5.1.3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保证体系。

5.1.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5.1.5 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5.1.6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1.7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⑴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认证证书)。
⑵ 投标人近3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⑶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⑷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⑸ 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⑹ 投标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 故和重大质量事 故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⑺ 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⑻ 资信等级证明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9月4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9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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