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息春节后有望公开
liuwei992002
2007年02月04日 22:02:10
来自于规范资料
只看楼主

今天上午,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论坛——《绿叶》杂志创刊15周年纪念研讨会上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将在春节后出台环境信息公开条例。这意味着,环境信息的披露将有法可依。   潘岳在论坛上发言时指出,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每年节能4%,减排2%。结果是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中央领导对环境问题的批示比上一年增加了52%。潘岳还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将在春节后出台环境信息公开条例。

今天上午,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论坛——《绿叶》杂志创刊15周年纪念研讨会上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将在春节后出台环境信息公开条例。这意味着,环境信息的披露将有法可依。
  潘岳在论坛上发言时指出,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每年节能4%,减排2%。结果是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中央领导对环境问题的批示比上一年增加了52%。潘岳还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将在春节后出台环境信息公开条例。
  对于信息公开条例,潘岳解释说,在国务院出台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后,环保总局将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出具体规定。
  对于联合国最近发布的有关全球变暖的问题,潘岳说:“联合国这个报告我目前还没有看到,但是留意过类似的报告。对于全球环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我们也在呼吁改变那些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国际条约。”
  对于现场记者提出的“去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今年有没有措施保证减排指标完成”的问题,潘岳说:“作为环保部门,我们感到很痛心。环保问题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但我们一定尽全力。”
  潘岳表示,除了正在进行的“区域限批”,环保总局还采取了加强监测等各种措施,而且“区域限批”未来将不局限于环评,那些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的河流流域,对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都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来源:法制晚报
免费打赏
fdx2112
2007年02月09日 19:24:53
2楼
环境信息公开条例在节后公开,一份迟来的爱,都信息时代了是谁不让公布信息,一定要有条例说明,要有法可依,连我们的环保局长都在埋怨谁...做点事就这样难吧.这种社会可怕啊...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