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基本要求包括: 1. 针对项目工程规模、结构体系、场地、工期、拟投入施工设备及劳动力情况,计算确定供电容量和供水管径,使其既能满足施工需要,又不因容量过大增加费用。 2. 施工用配电室(有条件可租用移动箱式配电站)已在用地红线内安装就位,并取得供电部门验收手续,随时可以接驳通电。 3. 施工用水表井已在用地红线内安装就位,并取得供水部门验收手续,已接驳通水。 4. 施工污水之排水口(应在红线内或离红线最近位置)已经市政部门批准确定,并已经现场指认排水口位置。
1. 针对项目工程规模、结构体系、场地、工期、拟投入施工设备及劳动力情况,计算确定供电容量和供水管径,使其既能满足施工需要,又不因容量过大增加费用。
2. 施工用配电室(有条件可租用移动箱式配电站)已在用地红线内安装就位,并取得供电部门验收手续,随时可以接驳通电。
3. 施工用水表井已在用地红线内安装就位,并取得供水部门验收手续,已接驳通水。
4. 施工污水之排水口(应在红线内或离红线最近位置)已经市政部门批准确定,并已经现场指认排水口位置。
5. 施工现场用地已平整,地面障碍物已全部清除。
6. 红线外临时施工用地(包括占道)已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7. 施工用车辆通行道路已接通至红线边,该道路应能满足施工用车辆之荷载要求。
8. 施工用车辆道路与城市道路的开口位置及开口要求已经市政部门书面批准确定。
9. 现场用地红线桩埋设牢固,指定作为施工引测的坐标点、高程控制点埋设牢固,若有松动,应请原给点单位复测确认,并再加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