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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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9日 1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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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招标编号:长交采2012ZB034号一、项目名称: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二、项目编号:长交采2012ZB034号三、项目内容及要求:3.1项目概况: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位于长垣县北侧,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日处理污水5万吨能力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工艺采用改良氧化沟+混凝高效+沉淀+高效纤维滤池过滤工艺,工程总投资约14238万元。

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标编号:长交采2012ZB034号


一、项目名称: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长交采2012ZB034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概况:长垣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位于长垣县北侧,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日处理污水5万吨能力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工艺采用改良氧化沟+混凝高效+沉淀+高效纤维滤池过滤工艺,工程总投资约14238万元。

3.2建设地点:长垣县境内。

3.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3.4本次招标范围:污水处理专用设备,有泵房设备、氧化间设备、泵站、二沉池设备、反应沉淀池设备、滤池设备、加氯加药间等。

3.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7交货期:90日历天;安装期:60日历天。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相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2008年8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 7 月 18 日-2012年 7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 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08年8月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5.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 8 月 8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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