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一个高规和防规有点矛盾的地方,大家来看看~
wendyliang07
2012年07月17日 11:02:45
只看楼主

防规: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高规: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防规: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高规:
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按道理高规应该比防规更加严格,这里定义的不同,也应该是矛盾,不知大家有何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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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ima
2012年07月19日 18:51:22
12楼


这位兄台说的是,还有一点就是,万一在实际工作中碰到这个问题,而且门窗的位置一样的时候,不妨按照偏安全原则,以更严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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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junmin
2012年07月19日 19:04:39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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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jing900
2012年07月19日 19:47:54
14楼
比较一下:
《高规》:
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注:“耐火极限大于3.00h”,相当于防火墙的要求。
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1.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1.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低规》: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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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osa33344
2012年07月19日 22:31:55
15楼
aiya ,我认为应看哪本规范的效力范围更大勒。。。。。。。。。。。。。。。。。。下级服从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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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练剑
2012年07月19日 22:32:23
16楼
这两本规范指的是一个位置,只不过高规防火分区面积小,所以防火措施放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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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jing900
2012年07月20日 08:30:30
17楼
“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规是靠加强设备消防、降低一点点建筑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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