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为门市,二层至六层为住宅,虽一层门市占地面积为9000平米,但都是一户一户的能独立对外的,而且都自成一个防火分区,且每户面积都为100平米左右,按06新建规这样的门市设不设喷淋,如设喷淋那其系统是否按防火分区划分,喷淋系统有按防火分区划分这种说法吗?
一层为门市,二层至六层为住宅,虽一层门市占地面积为9000平米,但都是一户一户的能独立对外的,而且都自成一个防火分区,且每户面积都为100平米左右,按06新建规这样的门市设不设喷淋,如设喷淋那其系统是否按防火分区划分,喷淋系统有按防火分区划分这种说法吗?
2楼
不可能每户一个防火分区吧!应该一并考虑!呵呵!应该和建筑专业再次核对防火分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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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是每个门市自成一防火分区,而是门市单独对外出口,这样的设喷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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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这样的房子是商住楼。建议做,我设计就做,而且我也看见别的设计也做。
喷淋布置必须按防火分区来布置管道,各个分区独立设置水流指示器,向这样的建筑如果每间一个就太奢侈了。给你个建议:让建筑在每间的隔墙上开个门洞,让部分商铺连在一起,控制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规范,这样少设几个水流指示器,用降低造价来说服业主。
其实这个问题很多地方都出现,不同的消防部门意见也不一致,请教下他们还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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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一般把这种形式按照低下是商业服务网点考虑,也就是整栋楼算是纯住宅,不但喷淋没有,消火栓也不做,但是在江苏,消防局要求只在底层设置消火栓,他们有消防局专门的文件规定。
我也见过每个门面单独做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感觉很不合理。
总的来说,楼上说的不错,各地对此的看法很多,所以与消防局沟通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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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个房子相当牛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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