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2001预算定额说明.还有其他省的.不知道大家是否用的着.
北京市建设工程2001预算定额说明.还有其他省的.不知道大家是否用的着.
2楼
总说明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
第一册 建筑工程
第二册 装饰工程
第三册 仿古建筑工程
第四册 电气工程
第五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六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七册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第八册 市政管道工程
第九册 绿化工程
第十册 庭园工程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材料二次搬运、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凭制编制的;
九、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的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
十、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主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
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册说明
一、建筑工程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砌筑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工程,木结构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管道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工程水电费共十八章。
二、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特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建筑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包括在定额的相应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对土质情况已综合考虑(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予调整。
五、构件的运输执行本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室外道路宽度在14m以内的混凝土路、停车场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室外沟道净宽度在1.6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室外混凝土管管径在400m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八、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它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相应项目。
九、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项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可执行仿古建筑相应项目。
十一、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㈠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㈡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㈢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㈣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㈤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
2、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计算。
3、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间的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设计包括安装门窗、地下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室内楼梯间、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附属烟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按技术层外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技术层层高虽不超过2.2m,但从中分隔出来作为办公室、仓库等,应按分隔出来的使用部分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独立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空面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两个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9、各种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0.3m以内者,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时,其面积并入低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0.6m以内的钢梯。
3、住宅的首层平台(不包括挑平台)、层高在2.2m以内的设备层,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6、宽在0.3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有伸缩缝的靠墙烟囱、构筑物。
7、地下人防干、支线,人防通道,人防通道端头为竖向爬梯设置的安全出入口。
8、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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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建筑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岩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在±0.3m以外执行挖土方相应项目。
(三)定额中不包括地上、 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工程垃圾清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但不包括挖淤泥,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六)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7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子目。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7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七)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大于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计算工程量,不再计算工程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八)基础挖土方采取基坑支护不需要放坡时,不得计算放坡土方增量;采取喷锚基坑支护时,放坡土方增量计取按(附表二)规定。
(九)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自卸车运土运距定额中是按5km以内、20km以内、30km以内和30km以外综合编制的,执行中不允许调整。
2.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主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乘以系数1.4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底面积乘以系数2以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基础挖土的规定:
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1.5m),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的挖土工程量并入到土方工程量中。
1.挖土底面积:
(1)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见附表一)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2.挖土深度:
(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内,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外,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3.放坡土方增量:
(1)挖土方和基坑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外边线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的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二)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放坡土方增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厚度乘以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厚度中计算。
(三)挖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附表三)规定宽度计算。
(四)石方爆破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为200mm,并入工程量中计算。
(五)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管道直径大于500mm所占的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附表四)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外,回填土体积单独计算。
(六)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七)余(亏)土运输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余(亏)土运输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0.9×灰土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亏土体积。
(八)地坪原土打夯,按打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分层填方碾压,分密实度(或容重)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机械场地平整、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打钎拍底的工程量按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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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附表一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
┃ 基础类别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
┃ 砖基础 ┃ 200 ┃
┠───────────────╂─────────────┨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
┃ 混凝土基础及垫层支模板 ┃ 300 ┃
┠───────────────╂─────────────┨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 ┃
┠───────────────╂─────────────┨
┃ 坑底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 3000 ┃
┠───────────────╂─────────────┨
┃ 坑底螺旋钻孔桩 ┃ 1500 ┃
┗━━━━━━━━━━━━━━━┻━━━━━━━━━━━━━┛
附表二 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表
┏━━━━━━━┯━━━━━━━━━━┯━━━━━━━━━━━┓
┃ │ 挖土深度 │ 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 ┃
┃ 基础类型 │ (m) │ (m) ┃
┠───────┼──────────┼───────────┨
┃ │ 2 以内 │ 0.59 ┃
┃ 沟 槽 ├──────────┼───────────┨
┃ │ 2 以外 │ 0.83 ┃
┠───────┼──────────┼───────────┨
┃ │ 2 以内 │ 0.48 ┃
┃ 基 坑 ├──────────┼───────────┨
┃ │ 2 以外 │ 0.82 ┃
┠───────┼──────────┼───────────┨
┃ │ 5 以内 │ 0.70 ┃
┃ ├──────────┼───────────┨
┃ │ 8 以内 │ 1.37 ┃
┃ 土 方 ├──────────┼───────────┨
┃ │ 13以内 │ 2.38 ┃
┃ ├──────────┼───────────┨
┃ │ 13以外每增1m │ 0.24 ┃
┠───────┼──────────┼───────────┨
┃ │ 5 以内 │ 0.25 ┃
┃ ├──────────┼───────────┨
┃ 喷锚护壁 │ 8 以内 │ 0.40 ┃
┃ ├──────────┼───────────┨
┃ │ 8 以外 │ 0.65 ┃
┗━━━━━━━┷━━━━━━━━━━┷━━━━━━━━━━━┛
附表三 管沟底部宽度表
单位: m
┏━━━━━━┯━━━━━━━┯━━━━━━━┯━━━━━━━┓
┃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 │ 混凝土管 │ 缸瓦管 ┃
┠──────┼───────┼───────┼───────┨
┃ 50~70 │ 0.60 │ 0.80 │ 0.70 ┃
┠──────┼───────┼───────┼───────┨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
┃ 500~600 │ 1.30 │ 1.50 │ 1.40 ┃
┠──────┼───────┼───────┼───────┨
┃ 700~800 │ 1.60 │ 1.80 │ _ ┃
┗━━━━━━┷━━━━━━━┷━━━━━━━┷━━━━━━━┛
附表四 管道体积换算表
单位:m
┌─────────┬────────────────────┐
│ │ 管道直径(mm) │
│ ├─────────┬──────────┤
│ │ 501~600 │ 601~800 │
├─────────┼─────────┼──────────┤
│ 钢 管 │ 0.21 │ 0.44 │
├─────────┼─────────┼──────────┤
│ 铸铁管 │ 0.24 │ 0.49 │
├─────────┼─────────┼──────────┤
│ 混凝土管及缸瓦管 │ 0.33 │ 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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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第二章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桩,CFG桩(水粉煤灰碎石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碎石桩、灰土桩、钢板护坡桩,地基强夯,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地下连续墙,其它9节共77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室内打桩、观测桩。
(三)本定额已综合不同土质情况(山区及近山区除外),均执行本定额。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桩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施工中已按照设计要求的贯入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按实际台班计算。
(五)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及钢板桩运输执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相应项目。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已综合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不包括钢筋用量,另行计算执行第八章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及相应项目。
(七)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施工。
(八)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离心客桩内未包括填充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土、运土、导墙执行建筑工程有关章节相应项目。
(十)地下连续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外运,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章中相应项目。
(十二)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列入其它材料费中。
(十三)本章钢板护坡桩是按摊销量编制的,执行中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离心管桩按设计桩长(含桩尖部分)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应力离心管桩空心部分的体积应扣除。
(二)送桩按实际发生计取,基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以立方米计算。
(三)截预制混凝土桩以根计算。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四)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灰土桩、碎石桩、CFG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体的体积并入到桩体积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上口截面面积(包括护壁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喷射混凝土支护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压边已含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七)桩间护壁按护坡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八)打、拔钢板护坡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九)锚杆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米计算。
(十)钢腰梁按设计图纸以米计算。
(十一)桩顶连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凿桩头按个计算。
(十三)泥浆运输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四)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浇注混凝土按连续墙设计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十六)地下连续墙的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十七)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
(十八)土钉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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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第三章 降水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带(柱)形基础降水、满堂基础降水、明沟排水共12个子目。
(二)地下降水应根据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确定,计算地下降水费用。
(三)明沟排水适用于地下潜水和非承压水工程;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不区分降水方式,应根据其基础类型、槽深和首层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四)降水周期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自开始降水之日到基础回填完毕的全部日历天数。如设计要求延长降水周期,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构筑物降水按设计要求,执行建筑物工程降水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按首层建筑面积(如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明沟排水,按沟道图示长度(不扣减集水井所占长度)以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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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第四章 砌筑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块、砌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本定额砖墙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和一般艺术形式的墙及砖垛、附墙烟囱、门窗套、窗台、虎头砖、砖旋、砖过梁、腰线、挑檐、压顶、封山泛水槽所增加的工料因素。
(三)砖砌池槽、蹲台、水池腿、花台、台阶、垃圾箱、楼梯栏板、阳台栏板、挡板墙、楼梯下砌砖、通风道、屋面伸缩缝砌砖等,执行小型砖砌体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砂浆按常用强度等级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与墙体的划分
1.墙体: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2.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二)标准砖的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
┃ │ │ │ │ │ │ │ │ ┃
┃砖数(厚度)│1/4 │1/2 │3/4 │ 1 │3/2 │ 2 │5/2 │ 3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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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
┗━━━━━━┷━━┷━━┷━━┷━━┷━━┷━━┷━━┷━━┛
(三)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应扣除构造柱、圈梁(地梁)所占体积。基础大放肢、丁字岔重叠部分以及管道穿墙洞(面积在0.3m2以内)等已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不扣除,暖气沟挑儋部分亦不增加。
(四)墙体: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长度,乘以墙高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过人洞、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竖风道、烟囱和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抻入墙内的板头、梁头、垫块、钢筋、砖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窗盘心和0.025m3以下的过梁以及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但凸出外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内计算。
(五)墙体高度:
1.外墙:平屋顶带挑檐板者算至板面;坡顶带檐口者算至望板下皮;砖出檐者算至檐子上皮。
2.内墙:高度由室内设计地面(地下室内设计地面)或楼板面算至板底,梁下墙算至梁底;板不压墙的算至板上皮,如墙两侧的板厚不一样时算至薄板的上皮;有吊顶天棚而墙高不到板底,设计又未注明,算至天棚底另加200mm。
3.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六)女儿墙:自屋面板顶面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高度乘以厚度,并入外墙工程量。
(七)砖柱不分柱基、柱身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小型砖砌体、砌沟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各种井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管头所占体积。
(十)毛石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身砌体扣除框外围面积所占体积。
(十一)其它砌体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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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第五章 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等3节共99个子目。
(二)毛石混凝土项目中,毛石的含量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换算。
(三)现浇混凝土柱、墙项目中,均综合了底部灌注水泥砂浆的用量。
(四)箱式基础按满堂基础、柱、梁、墙的有关规定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五)有肋带形基础,肋的高度在1.5m以内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工程量中,执行带形基础相应定额子目;肋高超过1.5m时,基础和肋分别执行带形基础和墙定额子目。
(六)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高度在1.5m以内时,执行梁的相应定额子目;梁高超过1.5m时,单独计算工程量,执行墙的相应定额子目。
(七)带形桩承台、独立桩承台分别执行带形基础、独立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八)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以外),分别按基础、梁、柱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九)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梁、板、柱、墙分别计算,执行各自相应的定额子目;和墙连在一起的暗梁、暗柱并入墙的工程量中,执行墙的定额子目;突出墙或梁外的装饰线,并入墙或梁的工程量中。压型钢板或模壳上现浇混凝土,均执行板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现浇混凝土阳台、雨罩、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或圈梁连接时,以外墙或圈梁的外边线为分界线,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阳台、雨罩的立板高度大于500mm时,其立板执行栏板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预制板间缝宽小于40mm,执行接头灌缝相应定额子目;缝宽40~300mm之间执行补板缝相应定额子目;缝宽大于300mm执行板相应定额子目。
(十二)阳台、雨罩立板高度小于500mm时,其立板的体积并入阳台、雨罩工程量内计算;立板的高度超过500mm时,执行栏板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均综合了制作、安装及座浆费用,执行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四)圆孔板接头灌缝综合了空心板堵孔的工料及灌入孔内混凝土,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十五)除另有规定外,构筑物的垫层、基础均执行本章垫层、基础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贮水池顶板不分有梁、无梁,均执行贮水池项板相应定额子目;贮水池柱执行其它构筑物中柱的相应定额子目,柱帽并入板的工程量中计算。
(十七)贮仓的支撑结构,执行水塔塔身支架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室内水池、游泳池应执行建筑物墙、底板相应定额子目。
(十九)烟囱、水塔按滑模施工进行编制,使用时按不同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预制框架柱接头部分浇注混凝土,执行其它混凝土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二十一)定额中未列出项目的构件,执行其它构件相应定额子目;构件单件体积小于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相应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螺栓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但用型钢代替钢筋骨架时,按定额计算用量每吨型钢扣减0.1m3混凝土体积。
(二)基础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按垫层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基础局部加深,其加深部分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并入垫层工程量中。
2.带形基础层:外墙按垫层中心线,内墙按垫层净长线乘以垫层宽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垫层:均按垫层图示面积乘以垫层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
1.满堂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局部加深部分的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计算。
2.带形混凝土基础:外墙按基础中心线,内墙按基础净长线乘以基础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独立混凝土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杯形基础应扣除杯口所占的体积。杯形基础的灌缝按个计算,定额中已综合了杯口底部找平的工料,不得重复计算。
(四)柱
1.柱按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3)构造柱的柱高从柱基或地梁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4)混凝土芯柱的高度按孔的图示高度计算。
2.构造柱与砖墙嵌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依附于柱上的牛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柱工程量中。
4.柱帽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板的工程量中。
5.预制框架柱接头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梁
1.按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梁与墙边境时,梁长算至墙侧面。如墙为砌块(砖)墙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和梁垫的体积并入梁的工程量中。
(4)圈梁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5)过梁按图示尺寸计算。
2.圈梁代过梁,其过梁的体积并入圈梁工程量中。
3.叠合梁按设计图示二次浇注部分的体积计算。
(六)板
1.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轻质隔墙、垛、柱及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板的图示面积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按梁与梁之间的净尺寸计算。
(2)无梁板按板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平板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
(4)板与圈梁连接时,算至圈梁侧面;板与砖墙连接时,伸入墙内板头体积并入板工程量中。
2.斜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迭合板按图示尺寸将板和肋(板缝)合并计算。
4.补板按预制板长度乘以板缝宽度再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板边八字角部分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5.双曲薄壳:包括双曲拱顶和依附于边缘的梁、横隔板、横隔拱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压型钢板上现浇混凝土,应从压型钢板的板面算至现浇板的上皮,压型钢板凹进部分的混凝土体积并入板工程量中。
(七)墙
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并扣除门窗框外围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的装饰线,并入墙体工程量中。
墙的高度按下列规定确定:
(1)墙与板连接时,墙的高度从基础(基础梁)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2)墙与梁连接时,墙的高度算至梁底。
(3)女儿墙的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上表面,女儿墙的压顶、腰线、装饰线的体积并入墙的工程量中。
(八)其它
1.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梁,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2.阳台、雨罩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看台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看台板的梁并入到看台板工程量中计算。
4.栏板按图示长度乘以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5.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孔道灌浆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6.预制构件接头灌缝除另有规定外,均按预制构件的体积计算。
(九)构筑物
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3m2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1.烟囱
(1)烟囱囱身从烟囱基础筒座上表面算起,按图示不同厚度分段以立方米计算,牛腿体积并入囱身工程量中。
烟囱分段体积计算公式:
V=π×(下口内径+壁厚+上口内径+壁厚)/2×高度(斜高)×分段厚度
2.水塔
(1)水塔分水塔和水塔塔身,分别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筒式水塔筒身高度自基础上表面算至水塔底下表面,依附于筒身的梁、垛、挑檐等体积并入筒身工程量内。
(3)柱式(框架式)水塔塔身不分柱、梁和直柱、斜柱均以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合并计算。
(4)水塔的水槽内外壁、水塔顶及槽底不分形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合并计算,执行水塔定额子目。
3.贮水(油)池
(1)池底不分平底、坡底、锥底均按池底计算,与底相连的槽并入池底工程量内,池底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
(2)壁基梁的高度为梁底至池壁下部的底面,如与锥形底连接时,应算至梁的底面。
(3)池壁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上表面。
(4)池盖不分有梁、无梁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执行贮水池中板定额子目。
(5)池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4.贮仓及漏斗
顶板、底板、立壁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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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第六章 预拌混凝土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2节共93个子目。
(二)本章现浇混凝土构件和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是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的。
(三)预拌混凝土的场外运输费包括在材料价格中,场内运输费包括在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中。
(四)现场设立集中搅拌站执行第五章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中其它有关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五章。
第七章 模板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3节共109个子目。
(二)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室外设计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是按3.6m编制的,超过3.6m部分,执行本章相应的模板支撑高度3.6m以上每增1m的定额子目,不足1m时按1m计算。
(三)条形基础的肋高超过1.5m时,其肋执行直形墙定额子目,基础执行无梁式带形基础定额子目。
(四)满堂基础不包括反梁,反梁高度在1.5m以内时,执行基础梁定额子目;反梁高度超过1.5m时,执行直形墙的定额子目。
(五)墙及电梯井外侧模板执行直形墙相应子目,电梯井壁内侧模板执行电梯井壁相应子目。
(六)阳台、平台、雨罩、挑檐的侧模板及阳台雨罩、挑檐的立板均执行栏板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未列出的项目,每件体积小于0.1m3时,执行小型构件定额子目;大于0.1m3时,执行其它构件定额子目。
(八)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综合了地模。
(九)本章定额另附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
(二)基础
1.箱形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框架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计算。
3.满堂基础中集水井模板面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
(三)柱
1.柱模板按柱周长乘以柱高计算,牛腿的模板面积并入柱模板工程量中。柱高从柱基或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无梁板算至柱帽底部标高。
2.柱帽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楼板工程量中。
3.构造柱按图示外露部分的最大宽度乘以柱高计算模板面积。
(四)墙
1.墙体模板分内外墙计算模板面积,凸出墙面的柱,沿线的侧面积并入墙休模板工程量中。『
2.墙模板的工程量按图示长度乘以墙高以平方米计算,外墙高度由楼层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内墙由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或梁)下表面。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扣除,洞口侧壁面积并入模板工程量中。采用大模板时,洞口面积不扣除,洞口侧模的面积已综合在定额中。
(五)梁
梁模板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梁侧的出沿按展开面积并入梁模板工程量中,梁长的计算按有关规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梁与墙连接时,梁长算至墙侧面。如墙为砌块(砖)墙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和梁垫的面积并入梁的工程量中。
4.圈梁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5.过梁按图示尺寸计算。
(六)楼板
楼板的模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增加;应扣除梁、柱帽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模板面积并入楼板的模板工程量中。
(七)模板支撑高度3.6m以上每增1m按超过部分面积计算工程量。
(八)其它
1.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宽度大于500mm的楼梯井。
旋转式楼梯按下式计算:
S=π(R2-r2)×n
R--楼梯外径
r--楼梯内径
n--层数(或n=旋转角度/360)
2.挑出的阳台、雨罩、露台、挑檐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阳台雨罩相应子目;阳台、平台、雨罩、挑檐的侧模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台阶两端的挡墙或花池另行计算。。
4.现浇混凝土的小型池槽按其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烟囱水塔和筒仓液压滑升钢模板按平均筒身中心线周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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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有些表不能传.我弄成word格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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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册说明
一、第二册《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楼地面,天棚,墙面,隔墙、隔断和保温,独立柱,门窗,栏杆、栏板、扶手,装饰线条,变形缝,建筑配件,油漆,脚手架,垂直运输及高层建筑超高费等共十三章。
二、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均算至承重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四、本定额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执行第十二章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
五、建筑物的层高:
(一)首层层高按室内设计地坪标高算至首层顶部结构层楼板的板面高度;
(二)其它各层的层高,均为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
六、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中注明的门窗、装饰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本定额子目中均不包防水,发生时,执行《建筑工程》第十三章防水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饰面工程除注明者外,不包括油漆、防火涂料,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十一章油漆相应定额子目;不包括压条、阴阳角线、门窗贴脸、装饰线等装饰线条(板),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八章装饰线条相应定额子目。
十、室外工程道路及停车场的底层及面层均包括在第一册建筑工程中。
十一、装饰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综合在相应的定额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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