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件事,总包找了一个外地企业作分包,外地企业在签合同时把签订地址写成了他们的老家,总包也没太注意;其实合同是在当地签的。后来,双方产生了矛盾,需要打官司。这时,总包才发现地址不是当地,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跑到人家地头去,结果可想而知。
后来,双方产生了矛盾,需要打官司。这时,总包才发现地址不是当地,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跑到人家地头去,结果可想而知。
记得有一件事,总包找了一个外地企业作分包,外地企业在签合同时把签订地址写成了他们的老家,总包也没太注意;其实合同是在当地签的。后来,双方产生了矛盾,需要打官司。这时,总包才发现地址不是当地,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跑到人家地头去,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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