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到底要不要扣除重叠部分啊?旧规范是要扣除,新规范“有待研究”是个什么结论?被规范编制的那些砖渣们玩死
新规范到底要不要扣除重叠部分啊?旧规范是要扣除,新规范“有待研究”是个什么结论?被规范编制的那些砖渣们玩死
2楼
可以扣除,朱炳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中说,设计中可以扣除,以实现与老规范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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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可以扣除,朱炳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270页中说,无可靠经验时,建议可以扣除,以实现与老规范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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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扣除呗,保守一点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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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砖渣们?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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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重叠部分可以算一起,新规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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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仁者见仁 可以不扣除 但是保守点就扣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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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高规柱子配筋率那里,6.4.7第4款明确说“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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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高规柱子配筋率那里,6.4.7第4款明确说“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啊
高规这条出更正了,改为要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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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过来学习了,正在做高层,在计算箍筋配箍率也是个头疼的问题。谢谢楼主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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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箍筋体积配筋率问题:
新抗规规定“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新高规一开始规定“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后又修订为“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而旧抗规.旧高规均为要扣除!
大多数结构设计者确实有种被规范编制的那些砖家们玩死的感觉!
箍筋体积配筋率属于抗震设计中的一种概念设计,箍筋体积配筋率没有明确的理论解答,也就是说这是个粗活,在这个问题上砖家们去斤斤计较,确实非常没意思!!!
“重叠部分的箍筋”一般应该是部分重叠,既大箍筋套小箍筋形成的重叠,因为现实工程中似乎没有将两个完全一样的箍筋重叠的做法,所以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是不会太大的,而扣除将导致计算烦琐不少,在这些前提下,规范对这个问题做过于烦琐的规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在这方面可以说砖家们不务正业!
从混凝土规范并筋的概念上来说,也无法想象两根25钢筋全长并在一起可以正常发挥作用(注意并筋对抗震结构和非抗震结构均适用),而两根8钢筋局部并在一起就可能在地震中失效???在这方面可以说砖家们说什么都是真理,指鹿为马是天才!!!
个人建议无论高层还是多层均可按抗规执行“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如果审图有异议,可告之抗规是国标.高规为部标,抗规法律地位高于高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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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yp1962 于 2012-4-28 1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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