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做美食街的环评,环保局所要考虑油烟的总量,如何合理设置油烟排放口。请教各位高手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
现在在做美食街的环评,环保局所要考虑油烟的总量,如何合理设置油烟排放口。请教各位高手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
2楼
人气不旺啊!有高人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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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十)通风排烟设施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饮具、加工设备设施污染。
2、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3、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还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4、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5、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餐饮业卫生规范(最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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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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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关于饮食业油烟快速监测方法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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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食业油烟快速监测方法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3]59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饮食业油烟快速检测-检气管法〉有关事项的请示》(沪环保科 [2003]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控制饮食业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我局于2000年发布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WPB5-2000)。考虑到饮食业污染源具有数量多、分布广、间歇性排放油烟、监测难度大等特点,该标准规定安装并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的饮食业单位视同排放达标,可不进行现场浓度监测; 同时规定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根据情况需要对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浓度进行监督监测。饮食业单位排放油烟的成分比较复杂,含有各种颗粒物质,因此,该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采用颗粒物等速采样、红外线分光光度法测定,主要适用于对油烟净化设施效率的测定。
二、你市制订的油烟检气管监测方法,采用非等速采样、浓硫酸显色测量浓度,测量装置比较简单、操作比较简便,比较适合现场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需要,可在你市试行。由于该方法采用非等速采样,与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原理不同,因此,这两种方法的测量结果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在对采用该方法的监测结果有异议时,应用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复测,以标准规定方法监测的结果为准。
三、在油烟检气管监测方法试行期间,你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的收集和资料的分析总结,为在适当的时候将该监测方法上升为全国统一的油烟监测方法标准作好技术准备,以适应控制油烟污染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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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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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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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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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觉得首先,你这个美食街就不能像大排档那么办,必须有单独的厨房和油烟净化装置还有排烟系统。否则,按《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也就是说美食街各经营单元应修成一个个的门面而不是散乱的摊位;第二,预判拟建项目的规模。按《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确定规模,进而确定油烟净化装置要达到的最低处理效率;第三,预判每天服务的小时数和全年服务的时间,根据环保局下的总量来调整实际油烟净化装置应达到的具体效率。第四,排气筒出口段要有大于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当然环保局下的总量来源于环评对总量的预测。一般来说按照环评要求的去建,就不会超标。因此重点是要达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另外就是环评的时候总量控制一个部分要让编制单位负责任地写,不能乱写。实际中有那种排放浓度较低,但总量超标的情况,其中有些案例就是环评给人家企业把总量下少了,而不是企业本身的问题。
以上只是一些个人见解。仅供参考,错漏之处大家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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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这两张图就是《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主要内容了,用图片另存为可以省点积分呵呵。。当然,你要是觉得有用的话还是可以下载。标准4楼的兄弟给了,我就不重复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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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上面那个已经很完善的资料了,呵呵,根据设置餐饮的建筑面积来核算,主要要平面图中餐饮布置图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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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楼上的问题比较好 细节确实难把握 这个我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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