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规范7.2.5条3款在构件的端部连接中,当利用短角钢连接型钢(角钢或槽钢)的外伸肢以缩短连接长度时,在短角钢两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螺栓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50%,这句话好难理解,希望能给个图片解释。
钢结构规范7.2.5条3款在构件的端部连接中,当利用短角钢连接型钢(角钢或槽钢)的外伸肢以缩短连接长度时,在短角钢两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螺栓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50%,这句话好难理解,希望能给个图片解释。
2楼
上图,不解释!实际上现实工程中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历年试题也不考这个规范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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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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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为了缩短连接长度,在图中斜腹杆角钢的连接端,贴上一根短角钢。
短角钢的外伸肢与斜腹杆角钢的外伸肢用4个螺栓连接,另外短角钢与连接板也用4个螺栓连接。
钢规7.2.5的3认为短角钢与连接板的4个螺栓,只有50%、即2个有效。 斜腹杆角钢的连接端有4个螺栓、100%有效。
总的有效螺栓数= 4 +2 =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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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如果专门为考试的话 建议不要去研究这个条款,所有的题目及考点均不涉及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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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终于找到答案啦~~
多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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