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我之所以发贴,完全是出于我对《规范》中穿越条款的个人理解。
对某一条款的理解,会有各自的不同。
不能因对条款的理解不同,而,造非议。
况且,syudy君,您又那什么证明您的观点那?
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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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根本用不着“跳梁”。
丑是丑拉一点,那也只能叫“老丑”。
所以,说“跳梁老丑”。
更贴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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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只是用事实说话,讲一个真事的故事。
用以说明我的对规范的理解。
而,您那?
通篇看不出您的态度~~对规范理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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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因此,应就是论是。
不应说与主题无关的事。
当然,有非也可说非,但,要注意“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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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必太认真,谦虚谨慎方为学习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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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海马大哥说得对,不要太计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啊,大家都是分的清是非黑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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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一颗耀眼的星星,发贴速度真快,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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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把技术部分拿出来讨论,其它的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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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呵呵!somebody665仁兄似乎有点急了!
本不想在技术论坛上浪费别人的时间讨论一个与技术无关的问题,但为了不至大家误会我有恶意攻击他人之嫌疑,不得已还是说上几句!
先从我在浏览SIR的一篇名为“大家来看看我图被审后的遭遇!郁闷!”谈起!
在这篇贴子的139楼,我看到一位叫“somebody665”的人,先是引用了另一个叫“somebody665@co163”一段话,引用完之后高呼“完全赞成”!看起来仿佛是一个人在赞成另一个人的见解!然而稍一留意便能发现,“somebody665”与“somebody665@co163”两个名字太相似了,很容易令人猜到是同一个人(事实上,这一点也得到他本人的承认,可见该贴)。这就是说是一个人用两个名字登录,自己在给自己证明、喝采!
当时觉得这事有点意思,便点破了此事!仅是点破!
再谈SIR的那篇贴子,两百多人的跟贴了中,我发现即使楼主本人也只出现了四、五次,而这位“somebody665”或是“somebody665@co163”发跟贴数却有20多篇,一个劲地强调自己的观点(他的发贴速度大家应该感受到了吧)!似乎是在坚持“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真理”!
但是在那篇贴子中,这位同仁几乎没有人呼应,但这位仁兄似乎又认同感相当的强烈,于是又另辟炉灶发了一篇新贴--“一个电梯间内安装消火栓实例,兼疏sir君郁闷!”来再次坚持自己的见解!
当我看到这一篇又被很多人提出质疑的贴子的时候,忍不住地笑了,这位仁兄可真执着呀!宣传自己的观点固然是无可厚非的,但做技术之前先做好人,这是大前提!诚实而不偏执,虚心接受他人的观点,这也是做好技术的条件!对其一人用两个名字自我论证的做法表示反感,所以再此提起此事,跟出本篇顶楼被引用的贴子,也算是提醒一下这位仁兄稍安勿躁吧!
果不其然,这位仁兄,还是躁了一些,又辟炉灶,一口气发了六篇贴子!呵呵,不在最初提出问题的贴子上讨论,一而再,再而三的发贴自划自说自己的观点,然后强调自己根本不用“跳梁”!
不过,我还是要向这位仁兄道歉,我本无意得罪于你,只是有时心直口快了一点,看到什么便说了出来!我更无意与你打口水仗!因为我的性子还不算太急!与此问题有关的其它两篇贴子的贴名我已经列出,加上本贴,由别人去看吧!
再次向“somebody665”或是“somebody665@co163”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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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syudy君:
您以上将拉许多、许多~~~~~
但,仍旧看不出您个人地观点。
就sir君回帖一是,我也解释地很清楚。
并不存在所谓地用两个名字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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